雖然房產證上是寫的父親的名字,但我們要分清楚該房產是在婚前購買 還是婚後購買。同時若有遺囑依據遺囑繼承,沒有遺囑則考慮法定繼承情況。
婚前購買
若是婚前購買,屬於父親個人的財產。擁有百分百的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配偶、父母、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若父親方父母已經去世,那麼該房產的份額應該是母親繼承二分之一,兒子繼承二分之一。
若父親方父母未去世,那麼該房產的份額應該是父親方父母各四分之一,母親四分之一,兒子四分之一。
婚後購買
若是在婚後購買的該房產,雖然房產證上寫的是父親的名字,但是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父親只享有二分之一的房產所有權。
因此,根據法定繼承,若父親方父母已經去世,那麼該房產的份額應該是母親繼承四分之一,兒子繼承四分之一。
若父親方父母未去世,那麼該房產的份額應該是父親方父母各八分之一,母親八分之一,兒子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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