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F穿越风暴
张扣扣案网络媒体上炒了一年多,值得深思,更需要人们对邻里、对社会、对理性、对法治、对人性的正确对待。
1、张王两家本是非常要好的邻居,并结为兄弟,子女互称对方干爸干妈,王家做生意邀请张家合伙,产生矛盾分开后互不理睬,扣扣母怀恨在心,经常有事无事挑事,辱骂王家,她在村里非常讨人厌,动辄和人行死拼命,发生争吵是常事,一次因互相撕拉,装死呃人。
2、张母路遇王家兄弟,边骂边吐人口水,一次没吐着,又吐一次,吐到王正军脸上,互相撕拉对打,她头部被打后,走到王家门口睡在地上,村里孩子们围着看笑,过一段时间,她自己爬起来回家,没进家就倒地不醒人事,送医,已死亡。
3、王家三人被公安控制,尸体停在王家客厅,法医解剖尸体,扣扣和村里孩子们都在现场看热闹。
4、法院判王正军故意伤害致死,判七年,赔九千多元。
张扣扣对上述经过,只记得母死情景,怀恨在心,决意报仇。张父对儿子也缺少教诲,必尽是小孩子,看事难免偏面,最终走向复仇杀人的极端。公正地说,张母死,自己有过错,你处弱势而呈强,经常骂骂咧咧,在村里若怒众人,处不好邻里,引入祸灾。教训是,告诫人们邻里和睦是按身之本。法医解剖不该在村里,为埋仇添乱。从人性来说,可理解扣扣的举动,但他对母亲,对邻居,对村情人情不了解,也不懂法,他可能认为报仇,法可饶恕,所以要求在网上直播。综合来看,判死刑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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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张扣扣杀人案手段残忍,充满血腥,但从根源上还是能找出这起惨案的内在原因。
现在人们都在谈论的是张扣扣是否死刑,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这个判决的结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刚才讲的还有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杀一儆百!
张扣扣的杀人案,从一开始就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母亲被杀,相信是每一个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无法接受,并立志要血债血偿的!
如果王家杀人以后不那么猖狂,而是积极稳妥的处理两家关系,即使再大的复仇怒火也会随着时间而逐步减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没有杀人偿命,反过来还是那么肆无忌惮,张扬地挑衅张扣扣底线,这也是不可排除被杀的原因之一!
张扣扣,为母报仇死而无悔了!可是,留给人们的警醒是多样化的!
在坊间,张扣扣为母报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会,张扣扣杀人偿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张扣扣杀人实属被逼无奈(凭什么王家杀人不用偿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与否,人们心里有杆秤!
毕竟这种事没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们就可以这样讨论,那样议论,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头上就另当别论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静,千万别嚣张,否则,得一时开心,恐将势必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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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我一直在关注,综合一下我的看法而已,不代表任何立场。
如果我是法官,判他死缓。
因为这个案子是前一个案子造成的,前案的责任遗留问题的责任有王家,他妈,法院。所以这个案子的责任有他,王家。所以这个案子责任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是他,王家,法院。
综上所述,他有罪,死罪。但不适合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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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案件有几点感慨:
记得有人说过欠三条人命以上的都会被判死刑。我觉得这个案件应该和张妈妈那个案件联系起来,一命抵一命,应该还剩两条人命了。
还有,法院以张扣扣报复社会为由,判处张死刑,被绝大多数网友诟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识到这点。一般人认为报复社会是对无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头债有主的,张扣扣当时并未对王家的其他家眷动手。
最后,张扣扣12岁亲眼目睹亲娘惨死,长大进入社会后屡屡被骗。我们真应该非常庆幸他只杀了仇家。
天道轮回,希望这个社会多善待老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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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是可恨的,连杀三人,手段之恶劣,之残忍,可以说丧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怜的,母亲的死在他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阴影,我们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复仇之心,现在一目了然。那么小,家庭在农村处于弱势状态下,母亲被村里一家恶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怀里,而且解剖尸体还是在自己眼皮底下进行的,大家试着想一下张扣扣母亲当时的情景,谁不为之动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农村恶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长大后的张扣扣是一条好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为做儿,铁骨铮铮。
中国是法治社会,法大于情,就算他的判决得到全国很多人的同情(基于前因后果),但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张扣扣的做法也给那些在社会上横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课:凡事不可做的过头,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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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水有奇人,南郑出孝子。
舍身报母恩,成仁为取义。
往年除夕日,岁末逢三十。
辞旧迎新年,祸从萧墙起。
手搏两兄弟,王父仆相继。
须臾刹那间,仇雠人倾毙。
忆昔少年时,苦读寒窗里。
亲历慈母难,目睹人不起。
苦声动天地,泪水决长堤。
怅恨无释处,从此埋心底。
悯尔张蔻蔻,曾蓄鸿鹄志。
从戎戍边关,壮士有节气。
悲尔张蔻蔻,矢志情不移。
以此未成婚,执念一目的。
叹尔张蔻蔻,生命只一次。
古今论至孝,如君能有几。
哀尔张蔻蔻,阴阳将别离。
耄耋老父亲,从此与谁依。
赞尔张蔻蔻,撰文有磐石。
义士赴灵台,奖誉秉史笔。
为人莫仗势,凌弱视蝼蚁。
但看王家人,从此载史籍。
磐石砺成的砥柱
我只想说,张扣扣没有报复社会任何人,没有祸害仇家其他的家庭人成员!他认为,杀害母亲的坏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当时她母亲死在他面前的惨状一直阴魂不散,那个无助的可怜孩子,有谁关心过他,又有谁抚慰过他,有谁给他做过心里疏导?他认为冤有头债有主,杀死仇人以抚慰在天堂里的妈妈!这难道有错吗?但国法难容,他肯定对此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他爸爸如何能接受妻子被杀儿子被枪毙的残酷事实,他家原本是受害者呀,就留孩子一条命吧,那怕一辈子在监狱里改造,给他爸爸留下一点活下去的念想!否则,这个家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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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二审已经宣判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看了下有关的报道和评论,感慨下所谓“民意”的强大及其导向的不可琢磨。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正看了两方面的意见,还是只看了网上某方的只言片语作出的结论,“果断”站队的。暂且不讨论立场的问题。以下就截取部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书,希望能然大家更加全面的了解下案情: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罪动机卑劣符合客观事实,“报仇”是其宣泄对个人现状不满情绪的借口
1、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六名目击证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结果。
2、张扣扣及其家人所谓王正军家人的“罪状”与事实不符,本案被害人王自新、王校军纯属无辜。
3、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对王正军行为的定性准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量刑并无不当。
4、张扣扣及其家人歪曲事实无端指责“原判不公”,是在极力为其滥杀无辜、减轻罪责寻找“挡箭牌”。
5、张扣扣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才是其产生杀人动机的根本原因。”
原文比较长,以上只是对检察意见做了部分截取,有兴趣的可以找下完整的看看。对“民意”的很多观点都做了相应的解释和回应。当然,能果断站队的一般不也不愿意看完那么长的意见书。抱着对案件全面了解的严谨态度,看完了此意见书。看完以后也非常困惑,从检察院的意见书中的张扣扣和“民意”中的张扣扣,完全是恶魔和天使的区别,然而没有人是神,我们都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只能根据证据回溯案件事实、追寻案件真相,不管是96年的案件还是如今的案件都是如此。我想,大部分人支持的并不是杀人行为,而是“为母报仇”的行为。我们到底是应该听信现有证据而得出的结论还是无依据的揣测。在失去了事实的基础,我们追求的“公正”会不会是对“公正”这个词的亵渎?在跟风之前是不是能先更加冷静、理智的对事情有个更全面的了解,从激昂的感性认识转向理性从容的思考?
进阶中的法律民工
法不容情。从道义上讲,扣扣杀仇人为母雪恨,不亏为七尺男儿。从法律角度上讲,毕竟触犯了刑法,势必受到法律的制裁。纵观此案,网民一边倒向了扣扣,从侧面反应在当今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大家族势力强,动辄以强欺弱,更有甚者,与黑势力不相上下,往往是两个人的矛盾,强势家族一拥而上,致另一方于“死地”。结合当前“打黑除恶”,应该把家族式的以强欺弱作为一项专项活动来打击,社会一个安宁!
扣扣是个孝子!虽然他将要走上断头台,还是令人敬佩的!应了一句古语“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一片冰心在玉壶
张扣扣一事,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但法不容情。
我不作过多分析,单纯从人性上讲点看法。
儿时母亲被杀,死在自己怀里,凶手判七年,不足四年释放。
长大后从军报国,成热血男儿。
退役后,手刃杀母仇人,且自首。
各位看官换位思考,有点血性的男人将如何面对。
中国人的传统中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为最能激起人的本能。
法律要判他,一定要判,判个无期,让他把牢底坐穿,让他在牢中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