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房大整顿,5类房屋全部统一拆除?国家有对应的政策吗?

可能大家都已经明显的感受到,这两年,国家加强了对农村土地与房屋的监督与管理,凡是有影响或者不利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违规使用土地行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按照网络上传闻的说法,下述这5种房屋或将在2019年进行拆除:①一户多宅的房屋;②长期闲置无人居住的房屋;③无人继承的破旧房屋;④超过当地宅基地标准使用使用面积的房屋;⑤非农村户口长期在农村定居的房屋。

此消息一经传出,迅速在农民的圈子中传播,令不少农民对此都十分担心。从一部分地区开展的房屋整治行动看来,上述这5条有板有眼,不少农民都信以为真。那么,此消息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呢?或者说,国家对于这方面真的有相应的政策依据吗?下面一起来看详细的介绍。


2019年农房大整顿,5类房屋全部统一拆除?国家有对应的政策吗?


①农村房屋整治是真,但时间节点有误。

年初,国家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

但同时,《意见》中也十分明确某些地区大拆大建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要因地制宜的进行村庄整治。换句话说,农村房屋整治并非是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而是各地依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所以,网上相传的2019年启动这个时间节点并不准确。

②超出标准使用面积,就一定要拆除吗?

目前来看,不同地区的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是不同的,有的地区可能是120平米,而有的地区则可能是220平米。在农村,超占宅基地面积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出现这种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有很多都是历史因素所致。可是,这种情况下,房屋一定要拆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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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是不会的,毕竟有的农户仅仅只有一套住宅,拆掉之后,农民的住房该如何保障呢?从一些地区实施的举措上来看,对于超占的部分可以付费有偿使用。所以,可以看出,超占宅基地一定会被拆除房屋的说法也并不真实。

③非农户口在农村合法取得的住宅,也要拆除吗?

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我们可以得知,非农户口居民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只要产权没有变化,还是照常可以办理土地登记的。而之所以会有拆除的说法,主要是因为一些城市居民在农村取得房屋的手段都是非法的,因此,不少人可能是被这个概念混淆了。

④5种房屋统一拆除是“断章取义”

目前来看,国家没有任何一项政策文件讲的是要把上述这5种房屋进行统一拆除的,所以,统一一词用在这里并不合适。而且,国家对于农村房屋的整顿也是一个地区一个样子,不同的地区落实的情况并不相同,甚至一些地区依然处于探索性阶段。因此,统一拆除的说法其实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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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这些,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农村的房屋整治行动的确是在开展,但是上述5种房屋进行统一拆除的说法并不是真实的,可能有些地方管理的相对比较严格,对于违规的行为的确是拆除了;而有些还处于探索阶段的地区,可能并不会进行拆除,而是采取的其他办法进行处理。况且,这种说法与国家的政策文件也是不对应的。所以,大家要学会鉴别,做到心中有数。

最后,2019年农房大整顿,5类房屋全部统一拆除?国家有对应的政策吗?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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