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傳林!嚴重違紀違法!

日前,經中共日照市紀委、日照市監委指定管轄,中共東港區紀委、東港區監委對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張傳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傳林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購物卡;違反廉潔紀律,長期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房產,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私自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且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傳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目無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張傳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傳林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深刻反思自己的蛻變過程,並在懺悔錄中引用了《弟子規》中“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這句話,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悔恨不已,立志重新做人。同時,他希望以其典型案例作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醒那些正在違紀違法道路上不收斂、不收手的黨員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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