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期】常将有日思无日 莫把无时当有时 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有底气、接地气、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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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通辽市政府新闻办联合通辽市检察院就通辽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野,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傅强,通辽市检察院公诉处长吴咏梅,以及通辽日报、通辽广播电台、中国通辽网、内蒙古商报、科尔沁都市报、通辽信息港、通辽团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由通辽市政府新闻办主持人敖敦图雅主持。

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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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野副检察长从三个方面通报了通辽市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一是扫黑除恶不留情,除恶务尽“三连击”。通辽市检察机关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落实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方面,坚持实事求是,既要依法严惩、从严从重;更要客观实际、严守底线。不断强化办案质量,精准指控犯罪,增强人民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发挥职能不放松,公平正义“三监督”。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对人民负责、以人民为中心。通辽市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努力答好人民考卷。三是深挖彻查不手软,断伞拆台“三举措”。通辽市检察机关注重打击黑恶势力本身的同时,也要“拔出萝卜带出泥”,打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全面“打财断血”,坚决斩断各种利益“输送链”,净化政治生态。

王野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通辽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办案质效,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取得专项斗争新胜利。

自由提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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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傅强就记者提出的“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是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幕后的保护伞,但什么是“保护伞”人民群众还不明确”予以解答。他指出,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在黑恶势力形成、发展、壮大和被打击处理的过程中,徇私徇情,通过支持帮助、包庇纵容等方式,对黑恶势力及其成员提供保护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有“黑”往往就有“伞”,扫黑首先要除“伞”,严肃追查保护伞也是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在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辽市检察院成立“破网打伞”专案组以来,已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耿树瑛(已退休)批准逮捕,并对两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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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咏梅处长就记者提出“黑恶势力犯罪打击难度大,检察机关是如何开展攻坚、确保办案质效的?”“中央指出,要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检察院在动员群众参与、增强群众信心上采取了哪些举措?”“检察机关如何在办案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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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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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一是为确保专案攻坚取得实效,全市两级检察院建立“捕诉合一”办案组10个,抽派37名业务骨干成立4个涉黑恶犯罪办案专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已提起公诉涉黑案件4件136人,包括3.06(刘天宝案2件65人)、6.02(刘海东案1件39人)、7.05(张立新案1件32人)。冯强涉黑案件(1件24人)已经异地办理,由呼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二是为动员群众参与,出台专项斗争宣传方案,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网上网下、内外结合等途径强力发声,并设有举报电话,举报专线,举报网站等举报方式。三是通过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实时监督。对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的挖掘“案中案”。对董志伟(绰号:三光)聚众斗殴、窝藏案,刘天宝(绰号:四哥)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案及故意伤害案三起案件存在法院判决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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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相关新闻媒体就近期即将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以及涉黑案件蒙文蒙语诉讼情况作进一步交流。

关键词:通辽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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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检察机关除恶

专项斗争

主要工作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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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5日,通辽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4件338人,其中,涉黑案件114件224人、涉恶案件40件114人



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5件166人、提起公诉4件136人、改变管辖1件24人



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2件124人、提起公诉13件86人,已判决涉恶案件7件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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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不留情

除恶务尽“三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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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宝等65人通辽市首例涉黑案件:

共审查案件卷宗130册,形成90万余字审查报告、长达近100页的起诉书,经过36天日夜奋战向法院提起公诉。



刘海东、李坡等3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指派3名资深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2次,专案组成员采取

“白+黑”“5+2”工作法,制作2000余页审查报告、100余页起诉书,仅45天完成了34起违法犯罪、13个涉案罪名、183册卷宗的审查起诉工作。



张立新等38人黑社会性质案件:

召开专案组会议10余次,远赴包头市看守所提审2次,往返后旗看守所、科区看守所提审数十次。审查卷宗材料68册,撰写审查报告12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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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不放松

公平正义“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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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前介入刘海东(绰号:刘大宝)涉黑案件

中发现孙某被非法拘禁一案线索,且已达到刑事案件标准,而侦查机关并未立案侦查。市检察院及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先后派员介入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2件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7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5份,口头纠正违法5次,追捕、追诉29人



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董志伟(绰号:三光)聚众斗殴、窝藏案,刘天宝(绰号:四哥)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案及故意伤害案三起案件存在法院判决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于3月15日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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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彻查不手软

断伞拆台“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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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检察机关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9100余册,悬挂宣传标语104条,发布公告700余次,发送普法宣传短信40万余次



通辽市检察机关在检察办案环节,坚持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原则。



通辽市检察院成立破网打伞专案组以来,已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耿树瑛(已退休)批准逮捕,并对2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立案侦查。此案为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14种犯罪侦查权后,全区检察机关侦办的第一案。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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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一场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战争

打击黑恶势力

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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