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在超市内猥亵两女性,被斥责后用啤酒瓶打伤两人,之后逃离现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你怎么看?

甘文飞


据当地警方通报,3月20号晚9时,长春男子杨某某在超市购物时,摸了同时在超市购物的王某的屁股,被王某和同伴张某严厉斥责。恼羞成怒的杨某某,不顾同伴阻拦,拿起超市的空酒瓶,殴打王某和张某,造成两人轻微伤后,逃离犯罪现场。


4月2号,藏在朋友家中的杨某某被抓获,4月11号被正式逮捕。据警方透露,杨某某有前科在身。

从杨某某的行为来看,他有着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在杨某某自己看来,他摸王某的屁股,是在示好,是把王某当成了“自己人”。而把王某、张某的指责,视做为挑战自己,而并不是“恼羞成怒”。


像杨某某这种性格的人,一般都极度的自我中心,对身边的环境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在他的“势力范围”内,要求别人必须遵守他制定的规则行事,别人稍有违反,他们就会大发雷霆。但是,他们自己却不遵守任何规则,包括道德、法律,甚至是他们自己制定的规则。

所以,这种人往往都是屡教不改的累犯。如果不能够从心理角度帮助他们认识自己,学会管理自己。即使做再长时间的监狱,他们出狱后很快就会再次犯罪。


姜丁粽子


这个人应该感谢伟大的祖国,要是在其他国家,可能当场就被击毙了!我们国家就是拿流氓无赖没办法呀!处罚太轻了!


庄立新1


法制社会,光天化日之下,胆敢胡作非为,不加以打击,加大惩处,不能得到遏制,这个社会治安就彻底完蛋了。重拳打击,追究刑事责任,加民事伤者赔偿,突入牢狱合乎情理!


曾经的小老兵


某省人的暴力指数明显高于其他省份,有长脸的事事经常骄傲地说自己是某某省人,要是丢了老脸又推脱说东北人都这样。


决战紫茄之巅


他不是长春的,地域攻击的细作!


莫再讲嗷


这事应该不会少只不过曝光的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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