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省”概况

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长江中游,地跨东经108°21′42″—116°07′50″、北纬29°01′53″—33°6′47″。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东西长约740千米,南北宽约470千米。全省国土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占中国总面积的1.94%。最东端是黄梅县,最西端是利川市,最南端是来凤县,最北端是郧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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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貌

湖北省正处于中国地势第二级阶梯向第三级阶梯过渡地带,湖北省地势呈三面高起、中间低平、向南敞开、北有缺口的不完整盆地。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岗地和平原兼备。山地、丘陵和岗地、平原湖区各占湖北省总面积的56%,24%和20%。地势高低相差悬殊,西部号称"华中屋脊"的神农架最高峰神农顶,海拔达3105米;东部平原的监利县谭家渊附近,地面高程为零。湖北省西、北、东三面被武陵山、巫山、大巴山、武当山、桐柏山、大别山、幕阜山等山地环绕,山前丘陵岗地广布,中南部为江汉平原,与湖南省洞庭湖平原连成一片,地势平坦,土壤肥沃,除平原边缘岗地外,海拔多在35米以下,略呈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的趋势。[7]

中国“湖北省”概况

湖北最高峰——神农顶

气候特征

湖北省地处亚热带,位于典型的季风区内。全省除高山地区外,大部分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光能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降水充沛,雨热同季。

日照

湖北省大部分地区太阳年辐射总量为85—114千卡/平方厘米。多年平均实际日照时数为1100—2150小时。其地域分布是鄂东北向鄂西南递减,鄂北、鄂东北最多,为2000—2150小时;鄂西南最少,为1100—1400小时。其季节分布是夏季最多,冬季最少,春秋两季因地而异。

气温

湖北省年平均气温15—17℃,大部分地区冬冷、夏热,春季温度多变,秋季温度下降迅速。一年之中,1月最冷,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2—4℃;7月最热,除高山地区外,平均气温27—29℃,极端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全省无霜期在230-300天之间。

降水

湖北省平均降水量在800—1600毫米之间。降水地域分布呈由南向北递减趋势,鄂西南最多达1400—1600毫米,鄂西北最少为800—1000毫米。降水量分布有明显的季节变化,一般是夏季最多,冬季最少,夏季雨量在300—700毫米之间,冬季雨量在30—190毫米之间。6月中旬至7月中旬雨量最多,强度最大,是梅雨期。[8]

水文概况

河流

湖北省境内除长江、汉江干流外,省内各级河流河长5千米以上的有4228条,另有中小河流1193条,河流总长5.92万千米,其中河长在100千米以上的河流41条。长江自西向东,流贯省内26个县市,西起巴东县鳊鱼溪河口入境,东至黄梅滨江出境,流程1041千米。境内的长江支流有汉水、沮水、漳水、清江、东荆河、陆水、滠水、倒水、举水、巴水、浠水、富水等。其中、汉水为长江中游最大支流,在湖北省境内由西北趋东南,流经13个县市,由陕西白河县将军河进入湖北省郧西县,至武汉汇入长江,流程858千米。

湖泊

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之称。境内湖泊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上。面积百亩以上的湖泊约800余个,湖泊总面积2983.5平方千米。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湖泊有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9]

土壤类型

湖北省共有14个土类,32个亚类,138个土属,455个土种。[10]

植被条件

按中国植被分类原则和系统,湖北省自然植被分为4个植被型组: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水生植被;12个植被型:寒温性针叶林、温性针叶林、暖性针叶林、针阔叶混交林、落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阔叶林、竹林、常绿针叶灌丛、常绿革叶灌丛、常绿落叶阔叶灌丛和水生植被等,30个群系组,124个群系。[11]

自然灾害

湖北省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大风冰雹、霜冻、寒潮、病虫害、山崩地裂陷和地震等,发生次数最多、造成损失最大的是洪涝和干旱。

水资源

2015年,湖北省地表水资源量991.15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33.2毫米,比2014年偏多11.9%。其中长江流域地表水资源量986.29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34.4毫米,偏多11.9%;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4.87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359.2毫米,偏多7.8%。[13]

中国“湖北省”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起点——丹江口水库

植物资源

截至2014年,湖北省已发现的木本植物有105科、370属、1300种,其中乔木425种、灌木760种、木质藤本115种,在全球同一纬度所占比重最大。除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水杉、珙桐、秃杉外,还有二级保护树种香果树、水青树、连香树、银杏、杜仲、金钱松、鹅掌楸等20种,三级保护树种秦岭冷杉、垂枝云杉、穗花杉、金钱槭、领春木、红豆树、厚朴等21种。

藤本植物,价值较高的有爬藤榕、苦皮藤、中华猕猴桃、葛藤、栝蒌等10多种。

草本植物,有2500种以上,其中已被人们采制供作药材的有500种以上。

动物资源

湖北省在动物地理区划系统中属东泽界、华中区,有陆生脊椎动物562种,其中两栖类45种、鸟类415种、哺乳动物102种。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2种。其中,属一类保护的有金丝猴、白鹳等23种;属二类保护的有江豚、猕猴、金猫、小天鹅、大鲵等89种。共有鱼类176种,其中以鲤科鱼类为主,占58%以上,其次为鳅科,占8%左右。鱼苗资源丰富,长江干流主要产卵场36处,其中半数以上在湖北省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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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

2017年,湖北省累计已发现矿种153种,累计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95种。经省级储量评审备案后新增查明矿产地大型4处,中小型16处。[15]

列入《湖北省矿产储量表》的矿种有80种(石油、天然气、地热、铀、钍、地下水、矿泉水等未列入)。已上《湖北省矿产储量表》矿区956个,矿产地1287处,产地数较多的矿产有:煤、铁、磷、石灰岩、铜、金、硫铁矿、银、矿盐、铌、钽、芒硝、白云岩、粘土、石煤等。1287个矿产地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小型的矿产地占90%,大型、特大型的矿产地仅占6.9%。磷、矿盐、芒硝、石膏、铁、铜、金、银、石灰岩等是湖北省具有优势的矿产。化肥用橄榄岩、碘、溴、石榴子石、累脱石粘土、建筑用辉绿岩居中国首位。保有资源储量位于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57种。按2000年底保有矿产资源储量,全国统一计算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湖北省为14728亿元,居全国第14位;人均潜在总值2.48万元,居全国第17位。[16]

中国“湖北省”概况

神农架大九湖

人口

截至2018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917万人,其中,城镇3567.95万人,乡村2349.0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0.3%。全年出生人口68.20万人,出生率为11.54‰;死亡人口41.37万人,死亡率为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4‰。[17]

民族

湖北省人口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共有55个。

夏王朝时期,夏文化的影响已经到达江汉地区。

中国“湖北省”概况

金声玉振——曾侯乙编钟

商朝建立后,湖北省即纳入商的版图。

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

湖北省境内出现诸多小国。

春秋战国(前770年-前221年)

南方诸国逐渐统一于楚。

秦代(前221年-前207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后,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湖北省大部属南郡,西北、北、西南各一部分属汉中、南阳、长沙、黔中和九江郡,并置若干县。

西汉(前206年—25年)

湖北省大部属荆州刺史部。

东汉(25年—220年)

沿置南郡、南阳郡、江夏郡以及汉中郡、庐江郡等。

三国(220年—280年)

魏、蜀、吴争夺荆州,后魏、吴分置江夏郡、武昌郡、南郡、宜都郡、建平郡、武陵郡、长沙郡、襄阳郡、南阳郡、南乡郡、义阳郡、魏兴郡、新城郡、上庸郡等。

两晋(265年—420年)

湖北省大部分仍属荆州之江夏、襄阳、南郡、建平、宜都、义阳、南乡、南阳、上庸、新城以及南平、长沙、天门、武陵、魏兴等郡,开始侨置州、郡、县。

中国“湖北省”概况

天下江山第一楼——黄鹤楼

南北朝(420年—589年)

湖北省主要属南朝范围,仍设州、郡、县,侨置州、郡、县增多,变更频繁,建制紊乱。

隋朝(581年—618年)

隋文帝杨坚统一全国后,先撤销侨置州、郡、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又行恢复。今湖北省除西北部分和东部一隅外,绝大部分属荆州,统领南郡、夷陵、竞陵、沔阳、清江、襄阳、舂陵、汉江、安陆、永安、江夏等郡。隋开皇九年(589年)江夏郡曾一度改称鄂州,治江夏,后来鄂州又成为治所。今湖北省简称鄂即源于此。

唐代(618年—906年)

唐初,全国分为十道,后增至十五道。湖北省西部为山南东道,东部为淮南道,东南部为江南西道,西南部为黔中道。改江夏治鄂州,并改京山、富水置郢州,另有襄州、随州、均州、房州、峡州、复州、全州和蕲州、安州、黄州以及沔州等十五州。后设山南东道节度使、荆南节度使、武昌节度使,分领各州。

五代十国(907年—960年)

湖北省境内的襄、均、房、随、郢、复、安七州一直属于五代,黄、蕲、鄂三州初属吴,后属南唐;黄、蕲二州复又归后周。江陵地区的南平国(924年—963年)建都江陵,据荆、归、峡三州;施州属蜀。

宋代(960年—1279年)

在湖北省中部设荆湖北省路(湖北省之名始此),有鄂、复、峡、归诸州和江陵府、德安府以及荆门军、汉阳军等(辖县33个),占湖北省大部分地区;北部设京西南路,有随、金、房、均、郢诸州和襄阳府以及光化军等(辖县19个);东部约以长江为界,北部属淮南西路,有蕲、黄二州(辖县5个),南部属江西南路,为兴国军(辖县3个);西部的施州属夔州路;鄂西南为羁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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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玄岳——武当山

元代(1279年—1368年)

在全国设3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今湖北省境内,长江以南属湖广行省(治江夏,今武汉市武昌),有武昌路、兴国路、汉阳府与归州;长江以北属河南行省,有襄阳路、黄州路、蕲州路、中兴路、峡州路和安陆府、沔阳府及荆门州;西北部一隅属陕西行省,西部夔州路、羁縻州属四川行省。

明代(1368年—1644年)

明初,湖北省属湖广行省后分全国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今湖北省全境基本属于湖广布政使司(治江夏,今武汉市武昌),有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荆州府、襄阳府、郧阳府。

清代(1644年—1911年)

初仍沿用明制。至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南为湖南布政使司;北为湖北省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武昌。是为湖北省建省之始,省名从此确立并沿用至今。湖北省领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等8府,湖北省行政区域之概貌已经基本形成。至清末,湖北省共领武昌、汉阳、安陆、襄阳、郧阳、德安、黄州、荆州、宜昌、施南等10府和荆门直隶州、鹤峰直隶厅共60县、6散州、1散厅。

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

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府、州、厅建制,重新划分,省下设道、县两级政区;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除道一级建制,实行省、县两级行政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于省、县之间增设行政督查区;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湖北省共设1市(武昌市,汉口市为国民政府直辖)、8行政督察区、69县。另,汉口有时为省辖市,有时为特别市。

中国“湖北省”概况

辛亥首义——武昌起义纪念馆

民国十六年(1927年)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在湖北省建立过许多革命政权。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成立过黄安农民政权,扩建为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湘鄂西苏维埃五县联县政府,后改为湘鄂西苏维埃政府、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成立鄂豫边区行政公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扩大成立为中原解放区行政公署;同年8月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在鄂西北先后建立过5个地区。是年底,分别成立江汉行政公署和鄂豫行政公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行政区划进行过一系列变化调整。至1990年,湖北省管辖6个地区,1个自治州,8个省辖市,22个县级市,46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3][4][5]

中国“湖北省”概况

全球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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