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杀人案:蓄意杀人,必须严惩;为母报仇,其情可怜,大家怎么看?

鸭绿江边老渔翁


从提刀复仇的那一刻开始,我想张扣扣就想到了会有这一天,他并没有希冀自己还能活着走出去,所以在庭审结束时他说不后悔。

关于张扣扣一案,我之前已经发表了几个观点,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但总感觉意犹未尽,没有完整的表达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对于张扣扣的行为,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认为用十二个字可以概括:“其遇可怜,其勇可敬,其果可叹。”

虽然张扣扣案性质很恶劣,造成了三人死亡,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之路其实是很干净的,并没有暴戾的习性和行为,只是从20年前开始,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开始走上了一条“血亲复仇”的不归之路。今天的恶果,缘于20年前的种子,我在想,如果当时能够有效的疏解小扣扣少年时的心灵,给出一个让人信得服的判决,张扣扣可能就会拥有不一样的人生。

张扣扣埋葬了自己,快意了围观者,很多人在评论张扣扣事件时,总是用一种快意恩仇的眼光去看,的确,因为这符合他们心中的“复仇情绪”。网络上很多人就是这样,喜欢用别人的悲剧来释放自己的情绪,张扣扣出气了,自己感觉也特过瘾。说实话,在张扣扣案发之后,我也有这种“复仇”的快感,但在看到张扣扣一家因此而改变时,我感到更多的是遗憾和悲凉。

20年前,因为母亲的死亡,改变了张扣扣家人的大半生,而在20年后,张扣扣引发的凶杀案,无疑将会影响其家庭的下半生。


元芳有看法


张扣扣杀人案,并不仅仅只是为母报仇,或者蓄意杀人这么简单。

对于我们来说,20年前死掉的,就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据说人品还不怎么样的。但是,对于13岁的张扣扣来说,意义就完全不同了。这个女人是生他养他的妈妈,是他之前13年生命里, 最重要的生活、情感依赖对象。现在,妈妈突然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这种巨变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是一般人都无法理解和体会的。

我的一个表哥,也是在十几岁时,妈妈因为肝癌去世。他在县城上学,每逢周六、周日回到家里,都会跑到妈妈坟头痛哭。他那时因思念母亲而表现出来的痛苦,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而这种对母亲的思念,并不会随着年龄的成长,而有所减弱,甚至有着愈发强烈的趋势。

而且,对于张扣扣来说,这种对母亲的思念之情,还与对王家人的仇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因为,对于张扣扣来说,杀害自己母亲的人,只被判处七年徒刑,而且只坐了四年的牢,无论如何都是畸轻的。

最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人,给还是一个孩子的张扣扣,合理的心理疏导和安慰。帮助他从这种思念和仇恨的痛苦中走出来。这二十年来,这种痛苦无时无刻的不折磨着张扣扣。而这才是张扣扣至今事业无成,和他最终走上复仇道路的直接原因!

所以,张扣扣案是一个社会的悲剧,而判处张扣扣死刑,只是给这份悲剧添上一个冷酷的句号!这些责任,本不该由他一个人来承担!


姜丁粽子


小时候,上四五年级时候,老爸在上海打工,老妈在家陪我照顾我,,,有一年邻居跑来欺负我妈,原因就是,我家有块地跟那人家挨着,有个埂子。那人把埂子他家那边挖了,把泥巴让我家地这边补,。就为了多占一点地,,然后吵架了,我妈害怕,都哭了,我立马去厨房拿了菜刀追着那个人砍,吓得他跑回家反锁门,我给他家鸡窝里几只鸡砍死,给他家玻璃全砸了,后边屁都没放一个,再见到我妈,客气多了,,所以,,从我个人来说,张扣扣不过分,,他自己认为值得就行,合理不合法,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他也没伤害无辜者。。不存在报复社会,对社会不满什么的,


莫生气不着急


我一个不懂法的人都知道这次刀下留不了人。

我在前不久百度了这件事,百度上这件事简要说就是,当年张扣扣的妈妈因为种种原因,辱骂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并把唾沫吐到了这个孩子的脸上!然后这个孩子的一个兄长和父亲一共三个人失手把张扣扣妈妈打死了!但是尸检的时候非常恐怖,有关部门没有隔离当着张扣扣和很多围观群众应该是鲜血淋漓的解刨张扣扣的妈妈,这个太过分了。。。

张扣扣在手刃的受害者中有一名是当年在外地的一个无辜。根本没有参与这件事!

张扣扣这二十年过得并不好,而且越来越差,反过来仇家越过越好!

我在百度上查到的就是这个。所以我觉得法律应该不会放过他!这个和上一次救母杀人的不同,那个是犯罪进行时,属正当防卫。这个是犯罪过去时,属于现在张扣扣杀人进行时。。。


魏紫姚黄31527521


你们,都断章取义了。张扣扣她妈本不是一良善之人,在村里骂街撒泼,邻人不敢招惹。死的时候,也是骂街在前,打架在后,被对方半大小子,用木棍击打后脑而死。

这起案子,即使放到现在,也不过是邻里纠纷,误伤致命,没有死罪。

张扣扣少年受母亲死亡的刺激,性格乖戾,有明显反社会倾向。在外打工不顺,生活不如意,就把怨恨发泄到当年的邻居家,酿成血案。

反社会倾向,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你们把他描绘成一个为母报仇的“义士”,请你们反思,如果他是你们的邻居,同事或者亲属,你们是什么想法,你们会和他亲近吗?愿意和他交往吗?他这么偏激,你怕不怕他有一天因为你得罪了他,比如,踩他脚了,比如坐车挤到他了,再比如……

你不怕,你的家人怕不怕?你的孩子?妻子?父母?怕不怕?

张扣扣,就是一个反社会倾向的暴力分子,把这种人塑造成“义士”,实际上是鼓励暴力犯罪,危害的是所有的人。没有法制观念,用私刑报私仇,最后的结果,就是社会人人自危,你是无心之过,人家可能就会灭你全家。这是社会正义吗?这是大家希望的社会吗?

我们在提倡“法治社会”,即使法律判罚有错,也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纠正和解决,决不能以私刑代替法律。没有法律的保护,这个社会不可能有正义。面对一个暴力犯罪分子而欢呼“同情”,正说明“法制教育”任重道远!维护法律的权威,还没有深入人心,我们离法制社会,还非常遥远!

为一个暴徒立牌坊,本身就是一种病态!

【非常感谢点赞支持我的朋友。我知道,在这个时候,出来说这个话,会挨骂。

但我依然要说。经历过文革的人,一定知道“法律”被践踏的结果。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求真理,决不能无视法律报“私仇”,那样的结果,就是社会的灾难。我虽力孤,但我无惧,为了真理,为了社会正义,我依然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不能是一句空话。如果法律不健全,不合理,我们不是抛弃法律,去私下解决,而是站出来,完善法律,健全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才是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




净空不是空


张扣扣杀人案,时隔多年的复仇,是蓄意杀人,还是为母报仇?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我们都听过。

然而,案件里的张扣扣,却为了复仇,等待了足足20多年。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因琐事与邻居王正军、王富军发生争吵并撕打。

过程中王正军捡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致死。

时隔多年!

2018年2月15日12时,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兄弟与亲戚上山祭祖。

戴上帽子、口罩,刃刀、尾随跟踪。

相遇之后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刀,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致二人死亡。

随后又到王自新家中,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致其死亡。

我们可以看出,张扣扣从96年到18期间,一直在寻找等待机会。

仇恨一直隐藏在心中。

对于母亲的死亡,深表同情。

然而,法律已经给了一个交代,受到了应该受到的惩罚。

可张扣扣却用了自己的方式去报仇、

2019年4月11日

被告人张扣扣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对于张扣扣,本人在这里无意做过多评价,人生在世为了什么?

仇恨吗?

不,我们不是生活在电视剧里。

仇恨是负累。

这么多年都放不下仇恨,或许它已经和张扣扣融为一体,或许它就是 支撑张扣扣活下去的希望。

或许:死刑判决是他最好的归宿



遇我得福


事情总是一种因果循环,有了前因,才有了今天的后果!

那前因是什么呢?

22年前两家曾有冲突 张扣扣母亲被打身亡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曾跟王家人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冲突中,张扣扣的母亲被王家人打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未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就赔偿部分也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就此发生法律效力。

一切的祸根就此埋下,只是报复并没有马上进行,而是在2018年2月15日才实施。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发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正准备上坟祭祖,随后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在王校军、王正军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将二人刺死,而后张扣扣又持刀来到了王自新家里,将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刺死。在逃离现场前,张扣扣还放火焚烧了被害人王校军的轿车。

母亲意外死亡,罪犯又因为是未成年人而被酌情轻判,最后所谓的巨额赔偿也因为犯罪方家庭困难而只有不到一万元,虽然在90年代一万元不算太少,但是对于一个失去母亲的家庭来说,也着实的不多。更何况行凶者因未成年而只被判了七年,这样的结果相信没有多少人会从心理上真正的接受!

我猜想他们不上诉并非他们认可了当时的审判结果,而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打官司始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会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更何况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呢?

仇恨的种子也因此深深地埋下了,当时的张扣扣也是未成年,目睹这一切的他不可能没有一点自己的想法,只是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科学和人性,对受害方的后续关爱和心理疏导都完全缺失,所有人可能都认为这样的结果大家都欣然接受了,因为张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和提起上诉。但是所有人都低估了母亲被杀对一个未成年人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有多大!

中国本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传统思想,而当时案件的最终判决并没有真正让张家人从心理上接受。这正是因为这样,才在十几年以后通过这样极端的报复手段得以实现张扣扣心中所谓公正的判罚!

从法律层面上我认同法院的判决,毕竟三条人命。从情感上我同情张扣扣,毕竟恶魔的种子早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发芽,没有人去将它扼杀在摇篮中,也必将会出现今天的恶果。因为我们是旁观者,所以我们可以用所谓的理性来审视和讨论这件事情的对与错,可如果我都是当事人呢?有多少人可以做到一笑免恩仇呢?

所以法律的判决绝不是一个恶性案件的结尾,后续关爱和必要的心理疏导,治疗也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当时能够这样做,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报复。可是现实没有如果。希望我们能够通过这个案件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做的和讨论的!


品人生五味酸甜苦辣咸


没有二十年前的命案,就不会有张扣扣的报复杀人,所以一直很好奇二十年前两家为什么会发生冲突,于是查阅了一些资料。

据说,两家曾经关系非常好,子女互称对方的父亲叫“干爹”,对于此点,张扣扣在接受采访时也承认这一点。王家曾带着张家做过一段时间贩卖猪肉的生意,后来因为对张扣扣的父亲不满意就不带他了,导致张扣扣母亲对王家不满意。

据新闻披露,张扣扣的一个伯母在接受采访时说张扣扣母亲脾气不太好,喜欢与人争吵,自己也与她吵过架。这一说法,村里的一些其他人也给予了证实。双方发生冲突的那一天,按照张扣扣父亲写的申诉材料上的说法是:张扣扣母亲路过王家门口时,无意吐唾沫,王富军“以溅到其脸上为由对汪秀萍拳打脚踢”。王家的说法是,张扣扣母亲走过王家门口,看到王富军时向其脸上吐口水,于是发生了冲突。暂且不论是否是有意还是无意,从双方的说法来看,张扣扣母亲吐口水这件事是确实存在的了。

谁能想到,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演变成了一场大冲突,张扣扣母亲被打致死,王家老三被判刑七年,二十年后王家父子三人被杀,张扣扣被判处死刑……

现在是法治社会,早已抛弃了血亲复仇,犯了罪的人,自有法律去惩处,如果鼓励报复杀人,社会就乱套了,所以张扣扣被判处死刑,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假如张扣扣这些年混得不错,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也许仇恨就没那么深了,但人生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打虎拍蝇


张扣扣案被判死刑正确他要为自己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可杀但不可辱。

一:从检方资料上看到他杀人动机是对社会不满仇视社会杀人,这就有疑问:他从成人后(法律上的有民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在杀王家的人时围观有多达二十几人,为什么没有杀其它人?对王家的妇女儿童为什么没有动手杀之?没有资料信息给出,对社会有仇恨不满的说法有疑问。

二:为母报仇其情可怜那么怜在哪里?是杀害他母亲的案判的不公,还是不他母亲泼、赖、恶该死?还是他生为人子该报仇?这需要客观真实的资料说明。

三:社会上的议论都围绕着一个焦点:因果关系,法院能否把这种因拿出来晒晒让人们看到那个果的不对吗?若不能那就不要说他对社会不满去杀人。

综上所述可杀不可辱!为母报仇大家用心去体会吧!


用户9795328225859


情理法有时确实会有矛盾,就张扣扣案而死刑的判决结果在法律上很难改变,毕竟法律不可能鼓励个人复仇!

2018年除夕,张扣扣为报22年前母亲被砸死之仇,2018年除夕夜连杀仇家父子三人,一审被判死刑。张扣扣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个案子很多人在网上称“张扣扣为母报仇是英雄,不应该判死刑”,但实际上就这个案子来讲,大多数法律人能做的判断是”免死的机会并不大“,除非张扣扣真的被证明精神有问题。关于这一点,二审开庭前张扣扣家属又委托了3名精神病法医鉴定专家,对张扣扣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该份《意见书》认定张扣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作案时有急性应激障碍,控制能力减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扣扣代理律师庭前向法院寄出了上述意见并向法院申请3名专家出庭。而这个要求被法院驳回了。


其实这个结果也不意外,从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张扣扣确实有足够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作案前准备作案工具,精心伪装,选择作案时机及作案对象。杀人过程中,能准确地确定三被害人的身份,持刀分别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连杀三人,时间选择大年三十(2月15日),地点选择被害人上坟回来的路上,用假枪威胁他人,烧车时火星溅射到他人车上还让他人灭火。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购买食物藏匿,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而且二审开庭当辩护人问及,一审认为你工作不顺迁怒王家。张扣扣当庭表示不认可。他说:“办案人员和我说生活事情,我起先拒绝回答,但警察和我聊天,我就说了。我不知道他们要做笔录,我认为这些事是办案人员诱供。检察机关以我个人生活情况起诉我,说我报复社会,我又不是神经病,怎么会随便杀人。”


要说心理健康问题其实可能人人都有,事隔多年还要复仇杀人的张扣扣不能说没有心理问题,但是这和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并不是一个概念。很多人可能同情张扣扣年少丧母的状态,所以对他为母复仇的行为比较同情,坦率地说情、理、法在有些个别案件中确实会出现无法统一的情况。


但是理智地说,我们的法律确实不可能鼓励或赞扬私力复仇,在前事过去多年并没有新的冲突产生的背景下,一个蓄意谋杀,而且是杀死三个人,这样的状态以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确实很难免死。私力复仇与现场正当防卫不同,如果法律在这时鼓励私力复仇后果可能是纵容杀来杀去、伤来伤去,这显然不可能是大家真想看到的局面!其实对这个结果张扣扣也是有预测的,在二审前律师会见时,他曾对律师说过“不论二审结果如何,他都做好了准备,都会以平常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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