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叫花子”,微信钱包里3000元哪来的

■通讯员 何家驹 冯利娟

实际年龄21岁,却自称17岁

3月30日凌晨3时多,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民警谈汉杰带领辅警在人民路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查询问。

“你好,我们是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民警,根据法律规定现对你进行盘问检查,请配合。”谈汉杰继续问:“请说下你的身份信息?”这时,男子紧张地说:“我叫王某,今年17岁,贵州人。”“你在哪里上班的?这么晚了,在外面做什么?”王某回答:“我是出来讨饭的。”

随后,王某出示了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男子确实名叫王某,来自贵州,但实际年龄是21岁。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态度很坚决:“我就是个叫花子,现在饿了,出来找点吃的。”

口述身份信息与身份证对不上,深更半夜独自出行,年纪轻轻却自称要饭的,男子身上疑点众多。谈汉杰当即决定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自称“叫花子”,微信钱包却有3000多元

来到长安派出所后,民警对王某例行开展随身物品检查登记。在清点王某的随身物品时,民警发现王某的随身物品中虽然没有现金,但是却有一部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的屏幕上赫然显示着一条未读的提醒消息“微信钱包消费提醒”。当着民警的面,王某点开了这条未读消息,民警这才发现在王某手机的微信钱包里余额有3000多元。

“你不是说你是要饭的叫花子吗?吃不饱饭吗?微信钱包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谈汉杰厉声问。听到民警开门见山的询问,王某顿时语塞,无言以对。

看到王某的反应,民警心里就更有数了。

微信钱包的每一笔收入与支出都有记录,办案民警发现,王某微信上的钱都是同一家快餐店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打入。钱的来龙去脉掌握清楚后,案情也随之明朗起来。

在证据面前,王某终于承认,微信钱包里的钱确实不是自己的,而是偷来的。

蒙对支付密码,22次入店盗转营业款

原来,21岁的王某因为只有初中文化,又好吃懒做,没有固定收入,暂住在长安镇,生活过得捉襟见肘。3月初的一天晚上,已经饿了一天的他漫无目的地走在长安镇区的路上,边走边盘算着“怎么样找点东西填饱一下肚子。”

当来到开元路上时,他发现路边的一家快餐店虽然大门已经紧闭,但旁边有一扇窗户没有关好。一番环顾后,他趁四下没人,翻窗进入店内,先在厨房间找了些食物填饱肚子,然后在店里翻找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他意外发现柜子上放着一部华为手机,并且手机并没设置密码锁。他打开手机进入微信后发现微信钱包里居然还有钱且数量不少。可微信钱包里的钱如果想转出来或消费,就必须输入支付密码,他就随手尝试输入“123456”,居然一下就蒙对了。

他迅速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微信收款二维码,再拿快餐店里的华为手机扫描了一下。很快,200元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

看到这么轻易就到手的200元,他很激动,为了不被发现,他把华为手机放回原处,逃离现场。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多次来到这家快餐店,每次作案后都将华为手机放回原处。

根据办案民警查实,截止3月30日,王某进入快餐店共盗窃22次,每次窃取的金额在100元到600元不等,累计涉案金额6800元。

当办案民警联系快餐店老板时,老板这才知道被小偷光顾了22次。老板说:“华为手机是我店里平时用来收营业款的,为了便于操作就一直用最简单的初始密码,从没改过。平时夜里关店了,我就把这手机放在店里充电,第二天开店了,手机还在店里,我就继续使用。被偷扫了这么多钱,我根本没发现。”

日前,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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