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避雷”攻略奉上!揭祕圖片網站慣用的那些“撈財術”

封面新聞記者 熊英英 視頻 忻曉松

這兩天,“視覺中國風波”引發關於圖片版權問題的全民大討論。

事實上,惹眾怒的並非是版權變現和版權意識,而是一種將根本沒有拿到版權的照片,聲稱佔有版權從而對外牟利的行為。更有一些專業做侵權生意的“釣魚公司”,以版權保護為名,四處進行敲詐。

就此,人民網評論直言:應依法嚴查“碰瓷式維權”背後的違法行為。

圖片市場有哪些亂象?又有哪些迅雷不及掩耳的雷坑呢?4月12日封面新聞記者就此展開多方採訪和調查,力圖揭秘圖片市場上的那些的慣用“撈財術”。

最強“避雷”攻略奉上!揭秘圖片網站慣用的那些“撈財術”

全景網絡2017年年報顯示,該公司為開展維權式營銷組成了新團隊。

【市場亂象】

打著維權旗號,這6大“撈財術”要警惕

套路1:用“免費下載”釣魚

圖片公司版權聲明標註模糊,網站首頁打著“免費下載”的旗號。但免費下載並不等於免費試用,利用圖片使用者不清楚相關法律,誘導其下載使用圖片,然後再找上門來狀告侵權,進行索賠。

套路2:出其不意的“第三方”

一些圖片網站之間有數據關聯,例如有些圖片並非獨家授權,可能同時被多家圖片網站收錄。與其中一家圖片公司簽訂合作,擁有正當版權併合法使用後,卻被第三方公司狀告侵權。

套路3:國外網站的“搬運工”

圖片公司從國外無版權網站上下載免費圖片,再在國內申請版權,並對使用者進行索賠。

套路4:從1張到100張的陷阱

為節省訴訟成本,圖片公司在起訴使用者侵權時,通常只選擇幾張照片進行起訴,訴訟費用按照50元/張計算。但在與使用者進行調解談判過程中,又會拿出更多侵權照片,要求按照每張照片1000-2000元進行索賠,逼迫使用者與他們進行合作。

套路5:以維權為名的強迫合作

圖片公司發現某家平臺、公司知名度很高,一旦發現其有圖片侵權行為,便以維權為名強迫使用者與其簽訂合作協議,要求代理該媒體或企業的圖片版權業務,並通過所謂的“代理維權”向第三方使用者索取賠償。

套路6:翻拍老照片的再利用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攝影作品首次發表50年後即失去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可被社會自由使用。但圖片公司通過翻拍這些老照片,聲明擁有其版權,向使用者進行索賠。

最強“避雷”攻略奉上!揭秘圖片網站慣用的那些“撈財術”

天眼查數據顯示,成立於2007年的優圖佳視法律訴訟達到了5319條。

【天眼查數據】

一個小公司法律訴訟5319條,真維權還是另有所圖?

類似這種濫用版權、“維權式”營銷似乎成為了普遍現象。

記者查閱天眼查發現,一些人員規模不足50人的圖片公司,涉及著作權、知識產權糾紛,以及網絡信息權糾紛的法律維權訴訟多達上千條。不禁讓人懷疑,到底是真的維權還是另有所圖。

成立於2007年的優圖佳視,號稱是中國大陸頂級圖片生產商之一,擁有專業的攝影、策劃、實行、後期製作團隊,在中國圖片行業具有強大的影響力。

天眼查顯示,該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人員規模不足50人,其中參保人數僅有9人。但截至目前,開庭公告2105次,法律訴訟5319條,均是關於著作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相關訴訟。

甚至有網友發起建立“優圖佳視受害者聯盟”網站,稱該網站通過誘導他人下載圖片惡意起訴對方牟利,並對其進行強烈抵制。

最強“避雷”攻略奉上!揭秘圖片網站慣用的那些“撈財術”

有網友發起“優圖佳視受害者聯盟”網站,對其進行強烈抵制。

【親歷者忠告】

一旦被碰瓷,堅決不要私下和解!

“買圖800元,盜圖要3000元,我覺得一張圖10元價格更合理公道。”圖片行業從業者峰哥認為,目前很多圖片網站收費過高,起碼得讓人用得起圖片,侵權盜圖的情況才會越來越少。而另一方面,無論是媒體還是個人,都應該有版權意識,尊重版權市場,謹慎使用網絡圖片。

“如果遇到侵權質疑,千萬不要私自和解,一定要在法院主持下和解,否則同樣有這個圖片的第二個公司來找你麻煩。”一位資深媒體版權顧問解釋說,因為一張圖片多家圖片公司都有權追責,私自和解沒有證據,別的圖片公司提起訴訟再賠一次錢。必須要第一家圖片公司出示證據,在法院見證下和解,這樣別人再拿圖說事,法院也不會支持。

對此,有律師提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與維權的難點在於維權成本高、賠償低、週期長。解決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還需進一步修改完善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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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歷者講述】

真人真事兒!被一個莫須有的公司索賠200萬

故事A:花錢買了圖片也買不來平安

講述人:小陳,媒體人

我們和國內大型圖片公司都有合作,而這些公司除了自己的簽約攝影師之外,也會從一些小的圖片供應商那裡購買圖片。

2017年,我們接到一家圖片供應商的傳票,聲稱有數十張圖片侵權。事實上,侵權圖片都是從此前合作的圖片公司網站合法下載的。這些供應商和圖片公司合作到期後便不再續約,而是直接向曾經使用過圖片的媒體、公司進行索賠。

故事B:我們被一家“國外”圖片公司告了

2017年有一家圖片公司來起訴我們,聲稱我們有上千張照片侵權,要求按照每張照片1500-2000元進行賠償。接到訴訟後我們專門進行了調查,想了解這是一傢什麼公司。根據公司地址去找,發現找不到這家公司。

後來又查到這家公司的法人是個外國人。根據相關規定,如果這個外國人本身就住在外國,那麼在國內進行訴訟活動,就必須提供領事館的認證,這樣才能證明他的身份。如果是生活在國內,也要提供他在國內的相關證明。但公司法人到底生活在哪兒,這家公司根本就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也提供不出有效身份證明,最終這個案件被推翻。

其實這些所謂外國人開的圖片公司,真正在下面運作的都是國內的人,幾個人就把這個事幹了。

故事C:被圖片公司告了60多次,於是自建圖庫

講述人:峰哥(化名),研究圖片行業近十年

圖片行業的“坑”遠比你想象得更多,我研究圖片行業快十年了,親自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有60多次,最後發現花錢也買不來平安,於是從去年開始我們聯合幾家媒體開始自建圖庫。

很多圖片公司採用的都是收圖形式,只要一個攝影師上傳了圖片,圖片公司就認為它取得了該圖片版權。因此,同一張圖片可能同時被幾家圖片公司收錄。我們就曾經遇到過,先向一家圖片公司購買了版權圖片,沒過多久另一家公司就來告我們侵權,然後你得不停地向他出示證據,證明你沒有盜圖。

轉自: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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