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蛀虫”被清除了——浙江象山:精准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民营企业“蛀虫”被清除了——浙江象山:精准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你们办理的陈某职务犯罪案件,不仅为我们公司破产清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而且从根本上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干警走访中和华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中和华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和华丰公司)前身为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象山县知名建筑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底,中和华丰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称该公司的某全资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受贿。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并讯问了陈某。“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查办,我们与县公安局启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陈某受贿行为的认定问题以及如何固定把握现阶段证据进行讨论,并就下阶段继续补充侦查方向提出建议。”检察官介绍,“陈某在负责结算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对账等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对方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对其批准逮捕。”

在走访座谈会上,该院分管领导向中和华丰公司通报了案件办理情况,表示:“涉企职务犯罪往往发生在销售人员、会计、经理等人身上,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针对这些‘蛀虫’,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打击。”

据了解,关于该案行贿事实,检察机关已建议公安机关尽快查清。目前,该案行贿犯罪嫌疑人已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时,在办理陈某案件过程中,该院还发现中和华丰公司内部还有员工涉嫌受贿,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该院去年共办理涉企案件25件32人,走访企业10余家。http://newspaper.jcrb.com/2019/20190413/20190413_001/20190413_001_3.htm(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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