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景区门票免票范围放宽 4月10日开始实施新规

怀化新闻网讯4月11日,记者从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规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依据新出台的《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鼓励景区结合各自特点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

按照新规,对14周岁(不含 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上述门票优惠对象实行半价优惠,对1.2米以下不占座的儿童免票。

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的政策,审批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国家4A级、3A级、市辖区内的国家3A级以下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以及国家5A级景区内单独销售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县(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上级有关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政策,审批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国家 2A 级及以下其他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可按有关规定采取简易程序;景区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不需履行其他定价程序。新建景区的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按照定价权限可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时间不得超过2年。试行价格期满前,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景区试行情况,履行听证等程序,制定正式价格。

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为方便旅游者和加强对重要旅游资源的保护,对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旅游资源可单独设置门票。景区内的普通门票和特殊旅游资源门票或相邻的景区门票可合并成联票,但联票价格应低于各种门票价格相加的总和,并保留所涵盖各景区单独门票同时出售。不得强制购买景区联票。

景区内(含免费开放的)举办各种临时展览(活动、演出)原则上免费;对确有观赏价值且投入较大,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参观的,由景区自行制定临时门票价格,临时门票价格需在临时展览开展 1 个月前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与总体游览不可分割的临时展览(活动、演出),应按定价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临时价格。

所有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和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与门票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门票减免具体范围和标准以及单独收费等相关服务价格;设有通票、联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价格及与通票、联票相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减免具体的范围和标准也应一并公示。

禁止收取景区(含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等)厕所使用费。禁止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行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新规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记者 宋泽平 通讯员 王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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