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砸商鋪 敲詐勒索 海口椰林路一惡勢力團伙3成員獲刑

4月10日,海口美蘭區法院對長期在海口椰林路一帶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打砸商鋪的惡勢力犯罪團伙3名成員進行宣判。3人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6年5個月至5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附帶相關民事責任。

據瞭解,2016年以來,被告人鄒某糾集被告人蔡某、卜某奇及玄某楊(已判刑)等人在海口市美蘭區椰林路一帶幫人看賭場、幫人追債、吸毒、賭博,並置辦了自制火藥槍、彈藥及管制刀具。在鄒某的指揮下,骨幹成員蔡某、卜某奇的帶領下,該犯罪團伙長期在椰林路一帶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打砸商鋪,經營某菸酒行的張某雄手指、腳趾被打傷。在一次打砸中,店內顧客張某藝被誤當成張某雄被砍傷。經鑑定,張某雄、張某藝損傷屬輕微傷。

美蘭法院依法做出以下判決:被告人鄒某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蔡某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4個月;被告人卜某奇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責令鄒某、卜某奇退賠被害人張某雄8800元;鄒某、蔡某、卜某奇須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雄被毀壞財物損失、醫療費等共計2.6萬餘元;被告人鄒某、蔡某須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藝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3.5萬餘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