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裡組團打砸約架 海口“三龍會”群主等4男子涉黑涉惡犯罪受審

“三龍會”群主等4男子涉黑涉惡犯罪受審

微信群里组团打砸约架 海口“三龙会”群主等4男子涉黑涉恶犯罪受审

馮某鳥等人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公開庭審。

南國都市報4月11日訊(記者何慧蓉 通訊員尚善利)4月10日上午,海口瓊山法院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馮某鳥、劉某瑚、朱某風和劉某良4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公開庭審。龍塘鎮仁三村20餘名村民和村幹部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期間,馮某鳥糾集被告人劉某瑚等人數次前往瓊山區大園路某酒吧鬧事。被告人馮某鳥分別於12月13日、21日和28日糾集被告人劉某瑚等人在大園路某酒吧內分成兩桌喝酒,雙方往地上摔空酒瓶、對罵叫囂佯裝要打架,故意引起酒吧現場秩序混亂,將客人嚇跑。

2018年1月,被告人馮某鳥成為“三龍會”微信群的群主,2018年2月7日,“三龍會”成員吳某丁在海口大園路某酒吧門口處被人打傷,被告人馮某鳥在“三龍會”微信群裡提議到該酒吧打砸報復。當晚,被告人馮某鳥夥同被告人朱某風、劉某瑚等幾十人來到酒吧將酒吧的鋼化玻璃門、蘋果電腦、光束搖頭燈等設施打砸損壞,經鑑定,共損失人民幣4.6萬餘元。

2018年2月6日晚,劉某良的朋友告訴他“演豐人”欠錢不還,只有打架贏了才肯還錢,讓劉某良召集人與“演豐人”打架。劉某良便在“三龍會”微信群裡號召成員到瓊山某學校門口集合打架,並叫來劉某瑚等人參加。劉某良在群裡要求成員帶上刀、鋼管等器械。被告人馮某鳥看到消息後也在“三龍會”微信群裡號召成員前往打架。當晚,馮某鳥、劉某良和劉某瑚等十幾人攜帶刀、鋼管等前往約架地點,未找到“演豐人”後離開。

公訴機關認為,4名被告的行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和聚眾鬥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4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由於該案案情較為複雜,涉案被告人較多,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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