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海口: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5件

本報訊 “海口市堅持從重從快方針,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昨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郭朝陽介紹稱,截至3月2日,全市法院通過協調會商機制,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5件5人;對起訴至法院的1件案件已審結,該案系全省首例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由龍華區法院辦理,適用簡易程序,利用遠程視頻開庭,從立案至審結僅用時2天,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據郭朝陽介紹,近一個月來,海口兩級法院依託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積極創新審判執行手段,充分依託24小時值班電話、海南法院訴訟服務平臺、海南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互聯網庭審系統、遠程視頻系統等平臺,為當事人做好在線諮詢、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材料收轉、電子送達、在線調解、視頻接訪、互聯網庭審等訴訟服務,全力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同時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及時審結了一批案件,既有效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確保訴訟參與人和法院幹警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截至3月2日,全市法院在疫情期間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368件,利用互聯網或其他方式開庭510件,通過電話、微信或QQ等方式辦案1189件,送達法律文書3464件,執行案件1447件,共審執結案2157件。

據介紹,海口市堅持從重從快方針,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格按照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堅決貫徹“從嚴從重”的懲治方針,對妨害疫情防控各類違法犯罪形成了強大震懾。同時落實“從快懲處”的辦案方針,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審判效率。截至3月2日,全市法院通過協調會商機制,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5件5人;對起訴至法院的1件案件已審結,該案系全省首例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由龍華區法院辦理,適用簡易程序,利用遠程視頻開庭,從立案至審結僅用時兩天,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外,認真貫徹落實《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小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別是涉疫情防控醫療物資和基本生活物資生產保障企業的案件,採取靈活的司法政策,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妥善解決企業糾紛,確保相關企業生產經營或復工復產不受影響。( 記者 蘇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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