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全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天全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安排,现就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四川省天全职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在天全县的中国公民,可在天全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相应的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川省天全职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提供全体毕业生名单及其毕业证书编号。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1)全省统一春季认定时间:4月1日至7月1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26日,7:00至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

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天全县人民医院。由申请人自行到天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体检合格结论。体检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 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小二寸证件照1张;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去取回自己的体检报告。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确认地点:天全县教育局人事股906室(地址:天全县政务中心九楼)。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需A4双面打印)(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与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不一样);

(6)近期小二寸证件照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一致),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7)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b.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 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10)在职教师申请另一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提供原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b.与所申请的资格种类及学科相对应的上一学年度的考核表。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四)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5月30日。

测试地点:天全县政务中心8楼

测试办法:采取试讲(现场无学生)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全部使用普通话(讲课时间15分钟左右,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具体办法是每个学科各出3个课题,测试时由申请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并将试讲课题教案一式一份提交学科评审组(申请人测试前应将各课时内容进行认真准备,且必须为手写稿),然后由评审组专家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逐项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项成绩均合格的,学科组方能确定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试讲课题将在现场确认合格后另行通知申请人。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天全县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电话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的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四)天全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35- 7227657

(天全县教师资格群:565371875)

天全县教育局

2019年3月31日

来 源:天全县教育局

编 辑:高 雨(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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