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袁立后,莫小棋质疑视觉中国:我发我自己的照片,还要给你付版权费?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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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照相馆照相是要钱的,拍写真集,然后给摄影师和影楼付费都是毋庸置疑的。

这里有一个前提,个人去影楼或找摄影师拍照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授权,授权摄影师拍照并制作个人影像,这里的授权应该是一种时间和特定范畴的认可,影楼通过技术和劳动制作图像并将图像交付给个人并获得劳动报酬,个人付给影楼和摄影师的报酬应该仅仅是此次拍摄的图像劳动制作费,并不能说明影楼从此就拥有了个人的肖像版权,也不能将拍摄的个人肖像在没有征得个人的同意之前应用到商业范畴。影楼对此次拍摄的个人肖像照片在收取报酬后不再拥有其他权利,也不得将个人的拍摄照片在未征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商业活动。

像视觉中国这种图像制作公司,她们所拥有并制作的高清图是可以进行有偿贩卖的,毕竟有些高清图确实是技术活,是制作师精心制作出来的,期间是付出了劳动,高清图付费是对图片制作劳动的报酬,前提是这些图片制作公司首先要拥有图片的制作再编辑授权,或者是引用的非具版权的公共图像再制作,当然国家法律条文禁止的一些图像图形和符号特征不再此范围。

高清图像制作再收费针对的仅仅是这些公司图库里合情合法的那些精加工图片,贩卖的仅仅是图片制作的高清图本身,除了那些有特殊授权专用的图像以外,她们再编辑的这些高清图只能依次贩卖,但并不能拥有图像的版权,也不能阻止他人使用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同类图像,因为其他人也可能同样制作类同的高清图,不能因为你制作了,别人就再也不能使用或者再编辑。

至于视觉中国竟然通过制作了个人或者公司的高清图以后就想当然的以为从此拥有了这些图的版权,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阻止他人甚至图片本人去使用,并以此状告他人获得赔偿……

这就好像说评书的说了一辈子三国演义,然后就想当然的认为是自己书写了三国演义……

这不是违法不违法的问题,这根本就是欺诈,而且是毫无技术含量的赤裸裸欺诈,根本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一个制作高清图的,出卖技术劳动换取一些报酬是可行的,但是仅仅把图编辑制作一下就觉得自己拥有了版权,笑话啊!


波澜碎风寒


给你个完美的解释



生气和气人新闻


视觉中国 就是土匪,就是强盗犯,这次还牛不牛,绝对死定了,国旗,国徽,党旗等等……啥都是他们家的,还真不要脸,视觉中国的创始人,他父亲应该是日本人吧!所有图片都给你交费,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次黑洞把视觉中国吸进去了吧!


Q国学文化s


这样的企业能生存下去说明我们的治理存在问题!


才执


个人肖像,未经肖像人授权,是不能作为商品换钱的,肖像权大于著作权,应该是最基本的原则。肖像人没有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传播都是违法的,更别说说著作权了。


手机用户6938195215


侵犯本人肖像权,可以去告他!中国人的维权意识淡薄,或者嫌麻烦就不了了之,进而壮大这些流氓公司的嚣张气焰!


网罗分享


他们就像狗一样到处画地图,对着电线杆撒尿,电线杆就是他的地盘,对着花坛尿尿,花坛就是他们的,只要在地上打个尿印,这块地也就成他家的狗窝了[呲牙][呲牙][呲牙]


一弯明月Y


蒙娜丽莎也没有《蒙娜丽莎》的版权,这可以理解。但怎么变成视觉中国的版权就不可理解了。


etalk


它们怎么成为上市公司的?内中黑幕应严查。


浪迹天涯15710


强盗行为,应当严查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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