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重拳整治執業藥師“掛證”

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範藥品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自5月1日起,市市場監管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查處並曝光一批違法違規的藥品零售企業和從業人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轄區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掛證”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將藥品零售企業“掛證”整治與規範進貨渠道、嚴格票據管理等日常監督檢查內容相結合,督促藥品零售企業提高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水平;允許有條件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下使用遠程審方、電子處方等現代化手段,推動執業藥師服務由“在崗型”向“履職型”轉變。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所有藥品零售企業,要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開展自查,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主動進行整改。所有註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也要一併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於4月30日前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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