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1人接受审查调查,2人被“双开”,28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本周,陕西省纪委监委秦风网在《纪律审查》栏目发布审查调查信息

1起,党纪政务处分信息2起;在《曝光台》栏目曝光典型案例28起,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6起。现将部分案例摘编如下。

审查调查

商洛市商南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汪裕仓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榆林市横山区原区长周建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榆林市委原候补委员、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小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商洛市商州区三岔河镇黄鱼沟村挪用国家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商州区三岔河镇黄鱼沟村以虚报人工费、科管务工费等方式,套取樱桃产业园科管、青苗补偿专项资金8.7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和挪作其他项目补助。2018年12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田跟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商洛市洛南县古城镇马连滩村违规截留危房改造工程款问题。2017年,洛南县古城镇马连滩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截留4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0.4万元,用于弥补村危房改造资金缺口。2019年1月,古城镇马连滩村党支部书记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村委会主任王志民作出深刻检查。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3.商洛市丹凤县竹林关镇中厂村违规套取贫困户产业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丹凤县竹林关镇中厂村党支部书记陈治安、村委会主任刘竹恩组织会议研究,先后将不符合产业补助标准的两户群众造册登记并上报,违规套取产业补助资金0.9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11月,陈治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竹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上缴。

4.商洛市商南县赵川镇扶贫中心和老府湾村截留挪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赵川镇老府湾村虚报4户群众信息套取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12万元,违规收取8户群众危房改造手续费1.05万元,共计13.05万元用于解决该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和村务支出。2015年,赵川镇扶贫中心虚报该镇老府湾村2户群众信息,共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1万元,用于该镇前川村青年组移民小区工程建设。2019年2月,老府湾村党支部书记叶有胜、村文书叶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赵川镇扶贫中心主任王贤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1.05万元资金退还群众。

5.商洛市山阳县两岭镇刘家庄村原主任汪德奎违规套取生态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山阳县两岭镇刘家庄村原村委会主任汪德奎利用职务之便,虚报1名生态保洁员套取生态补偿资金共计0.6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9年1月,汪德奎受党内警告处分,结余的0.36万元违纪资金已收缴。

6.商洛市镇安县铁厂镇铁厂村违规收取贫困户产业发展保证金问题。2017年初,为帮助贫困户发展养殖业,镇安县铁厂镇铁厂村帮扶单位决定出资为该村购置164头黑猪幼崽,免费发放给贫困户。为落实群众发展养殖的责任,经该村“两委会”研究,以每头猪仔200元的标准向群众收取保证金3.28万元,待协议公司回收成品猪后再行退还。2017年底,因协议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回收贫困户所养殖肉猪,该村也未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群众,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朱端印、副主任连明、村党支部副书记李从明、监委会主任翁家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商洛市柞水县下梁镇新合村村主任邓玉安在脱贫攻坚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0月、11月,柞水县下梁镇财政所下达新合村互助资金共计30万元,直至2018年10月该村仍有18万元互助资金在账“趴窝”,直接负责该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村主任邓玉安失职失责。同时,邓玉安在本村1名五保户危房改造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不到位。2019年3月,邓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城固县原公镇陈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润成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原公镇陈家村未严格按照低保评定对象发放低保金,村上采取找人报批、村集体领取低保户存折的方式,领取资金集中后二次向确定对象平均或分类平均发放“低保金”,实际发放低保户与上报低保户严重不符,2018年9月17日,原公镇党委给予陈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润成党内警告处分。

9.城固县二里镇黄岗村党支部书记罗远明冒名借用互助资金协会资金垫付工程款的问题。2018年4月,二里镇黄岗村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村干部冒名借用互助资金协会资金15万元,用于垫付部分工程款。对此,黄岗村党支部书记罗远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30日,二里镇党委给予黄岗村党支部书记罗远明党内警告处分。

10.略阳县西淮坝镇贤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刚骗取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补偿款问题。2012年,刘刚明知自己房屋已于2011年8月修建,不符合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上报为安置户,骗取了30000元分散安置补偿款。刘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略阳县白雀寺镇木匣沟村村委会原主任贾兴平骗取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补偿款问题。2013年,贾兴平在明知自己县城购有房屋,不符合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的的情况下,将自己上报为分散安置对象,骗取了30000元分散安置补偿款。贾兴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略阳县白雀寺镇淡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汤再强,村委会主任唐柏金、原村委会主任钟翠萍在发放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汤再强、唐柏金、钟翠萍在负责淡家沟村养老保险工作中将退休公职人员列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对象,使退休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金4455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汤再强、唐柏金、钟翠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宁强县铁锁关镇朱家坝村党支部书记蒋荣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8月至10月,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质量核查工作中,铁锁关镇朱家坝村因数据信息质量较差,致使该镇在核查工作中连续3个月排位靠后,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蒋荣美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扶贫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3月,经铁锁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蒋荣美党内警告处分。

14.白河县冷水镇川余村党支部原书记秦明违规套取低保资金用于村级支出问题。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秦明与其他时任村干部共同商议,以4户农户名义违规套取低保资金17440元,并由其经手在账外用于村级支出,秦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黄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萍、干部丁震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王萍、丁震在对崾崄乡危改房屋进行鉴定时,未核实房屋真实归属,也未见到村民本人,对原不属于村民的砖木结构房屋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上签字确认,在后续的安全住房评定过程中,王萍并未到现场进行查看,只听取干部丁震的汇报,同意由他人在危房改造安全住房评定意见表上代其签字。王萍、丁震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2月14日黄龙县监委给予王萍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丁震政务警告处分。

2.黄龙县三岔镇李家庄村村民小组长张广财工作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9年张广财作为村干部,在执行党委、政府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不能亲力亲为,只通过电话安排工作,习惯当甩手掌柜,导致李家庄组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了全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在全镇范围内被通报批评。张广财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1月29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张广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石堡镇红石崖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张停娃落实防火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石堡镇红石崖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张停娃主管村护林防火工作,在落实具体工作过程中,存在安排部署不实、宣传工作不力、巡查不到位、走过场等现象,给红石崖村护林防火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张停娃作为村干部、党员,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3月12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张停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村李家塔村民小组长胡亚平工作不作为问题。2019年,全县开展猎鼓汇演,三岔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积极发动群众报名参加猎鼓汇演排练。胡亚平接到任务后,仅在微信群中通知此项工作并确定三名群众参加训练,但在随后排练中三名群众均未参加,被三岔镇点名通报。胡亚平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对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不及时跟进督促,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2月18日三岔镇党委给予胡亚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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