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遵守劳动法,压工资,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你们觉得把公司纳入征信怎么样?

一个思想自由的90后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复杂而又简单的问题!

哪些公司不拖欠员工工资

不拖欠员工工资的有这么几类公司:

1、国企(央企、地方性国企);

2、外资企业一般很少见拖欠员工工资,但也有极少数倒闭的公司会有;

3、成熟的互联网、高科技公司;

4、正常经营不亏损的中小型民营公司且有法治意识的公司。

这些公司相对比较会顾及法律的义务,比较守规矩,其中前三类企业是中坚力量。

哪些公司会拖欠员工工资

拖欠员工工资的最多的是经营管理欠缺及法制观念、道德淡薄的企业,这些公司类型有几类:

1、中小型民营企业,绝大部分是在亏损或亏损边缘,甚至是盈利的也会拖欠员工工资,这些企业主社会责任以及社会道德水平低下;

2、少数濒临破产或已经破产的企业(包括外企)。

拖欠员工工资的原因

拖欠员工工资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无非以下几种:

1、老板法治意识淡薄、社会道德水平低下,恶意拖欠;

2、公司亏本或倒闭现金流存在很大问题;

3、公司经营不善,管理混乱,成本过高,应付不了市场竞争;

4、员工无原则的纵容也是原因,只要正常发工资就觉得不错了,这种心理滋长了道德意识薄弱的经营者。

以上拖欠原因:个人主观因素,也有社会因素。

拖欠了你的工资该怎么办

当出现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要及时伸张自己的劳动权益,当然对于公司真的由于经营严重亏损,需要员工给予理解与支持,经营者也主动诚恳请求员工的支持时,员工在与经营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给予公司一定的理解与帮助。

该不该把拖欠工资的公司纳入征信系统

拖欠工资把企业纳入征信这件事,如果一刀切不问青红皂白,都把企业纳入征信的话,个人觉得也不是一个合情理的做法。但是对于那些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经营者与公司,应该且应该纳入征信,严肃惩处。

最近的两会后,国家出台了很多利于企业的利好政策,比如降税、降费(企业社保承担的费率)、规划出台利于中小企业社会融资等政策,这都将极大地改善企业经营的成功机会,也将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相信也将有效地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同时国家在法治建设上也将不断地改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除了国家层面上的不断深化改革,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地改善、道德自律以及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增长,都将有助于拖欠员工工资现象的改变,直至最终彻底终结。


仙言俗语


我专业打工20年从2000年的月薪500块干到现在的4500块见过的老板很多也做过很多行业,这么说吧用工荒前你能进厂就不错了更加不要谈劳动法老板说的就是法一个月上29天天天加班到晚上9..10点。最近这几年稍微好点有的开始帮你买社保什么的星期天很多有休息了,但是由于现在的很多地方基本工资不高大多数都是靠加班加起来的。就算现在老板按劳动法来给你算估计很多打工仔也不愿意出来打工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只要不压工资拖欠工资其它的都无所谓,你现在要求老板节假日星期天都算加班这些小企业老板估计很难,只能一步步来吧,期望以后会慢慢实现。


海枯石烂不悔


去年我在长沙桔子洲沙滩乐园做保洁员干了近一年,被公司拖欠近七干元工资。从去年七月讨要至今无果。区政府,区法院,区劳务纠纷缉查大队,市长热线一一走遍,得到的消息是该公司已亏损1点2亿元,早两年就在网上列入不诚信公司。为维护市某领导及区颜面,公司竞然一直运作。最终,在该公司拖欠电费水费断电断水的情况下,我孤身坚持了三个月才辞职。这个公司就是湖南省桔子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老板戴翔非法集资被抓,2016年公司才注册,很快在网上列入不诚信公司,列入黑名单,但又怎么样呢?拖欠长沙市城投公司几百万,拖欠桔子洲管理处水电费几百万,拖欠打工者区区几千上万元薪金不值得一谈。古语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城投管理处都要不回欠款,平头老百姓就甭想要回出力流汗的辛苦钱。



最近,因为浙江某企业提议将跳槽员工纳入信用系统,归为失信人员,引起网络热议。当然,更多的是吐槽!

诚然,员工跳槽频道,流失率居高不下,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可是,这都是员工的责任吗?企业这么一说,好像自己成了受害者,这就有点混淆视听了!试想,如果企业有良好的文化,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给员工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员工认可公司,对公司有归属感,会跳槽离职吗?

前几天看过一个故事。某人想开一个饭店,听说海底捞的经营模式非常好,员工玩命工作,对团队特别忠诚,于是决定到海底捞卧底学艺。几个月以后,朋友见到他,问他饭店什么时候开张,他说不开了。朋友很奇怪,他说道:“我怎么舍得离开自己的兄弟姐妹呢!”这就是文化的力量。在这样的公司,老板有人才流失的顾虑吗?

企业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却妄图通过立/给员工套上沉重的枷锁,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如果企业不遵守劳动法,员工凭什么不能离职?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合理的薪酬,员工凭什么不能离职?如果企业总是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凭什么不能离职?如果老板拿员工当牛做马就是不当人,员工凭什么不能离职?如果老板对员工三天一小训五天一大骂,员工没有任何尊严,凭什么不能离职?如果员工连离职的权利都没有,与奴/隶有什么区别!

在资强劳弱的大环境下,只限制员工的权利,而不规范企业的责任,将跳槽员工纳入征信系统就是一个笑话!所以,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让员工沦为悲惨的奴/隶,将不遵守劳动法,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也纳入征信系统,这是非常合理的诉求!来而不往非礼也,就是什么简单!


管理那点事


锤子,坚决不同意,不服来辩!!!


压工资、拖欠员工工资的单位着实违法了劳动法,但是并不能因为这个行为就采取“一刀切”的办法,统统都纳入征信。

举个例子:如果你所在厂子是你们镇上唯一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常年来一直解决着镇上青壮年的就业问题,让他们不用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可以常年陪伴在家人身边。同时,这家厂子也为你所在的地方政府缴纳数量可观的税收,这些税收拿来完善了基础设施。这家厂子的老板也较有社会责任感,捐建希望小学,帮助贫困大学生上大学等。但是因为近年来市场情况严峻,人工成本上涨较快,厂子近来又投入大资金准备研发一种新型工艺,这一切让厂子的经营变得困难,但是这个困难是短期内的。若因为以上的这些原因使得厂子不得不暂时压了工资。请问,面对这样的公司,你们觉得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合适嘛?

以上的例子充分说明了,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不分事情原由、不分事情轻重、不分影响大小地把所有拖欠工资的公司都纳入征信系统,肯定是要不得的。


我国经济学学的泰斗、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曾说过:“国家富强靠经济,经济繁荣靠企业”。企业作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作为解决就业、缴纳税收的主要力量,应该把它当做和我们个体一样对待,让其平等履行作为法律对象的权利义务。不要因为我们是员工,就站在公司的对立面一刀切地将公司推入违背信用的境地。若一个国家的企业这么轻易地就一刀切地背上违背信用的“帽子”,那么这些企业如何参与国际竞争?如何去参与业主的招投标?如何获得国内国外金融机构的融资和担保呢?企业背上了沉重的信用成本,最终吃亏的只能是普通员工而已。正所谓“大河涨水小河才能满”。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又何况是一家单位呢?

这是来自二十多年上市企业集团总部的HR的忠诚奉告😂


职场go



中国大多数私营企业,不遵守《劳动法》。法律规定的双休日没有。法律赋予职工的各项权益没有。

私营企业之所以如此。一是私企老板都是周扒皮。法律意识单薄。二是劳动监察部门失职。

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我认为应当同时出台几项举措:

一是把此类企业纳入失信系统。下令整改。

二是罚款。重罚。

三是修改法律。对违反《劳动法》的企业老板,追究刑事责任。让他们坐牢。

四是把不遵守《劳动法》的私营企业财产收归国有。

若如此,再也没有私企老板违反《劳动法》。

如果是国企违反《劳动法》。法人代表直接判刑坐牢。


杨朱学派


黑龙江中桂制药坑骗员工,药品高开高返款,抬高药价蒙骗国家,鱼肉百姓,员工找当地劳动部门反应,地方保护,中桂制药老板张树乘说,保护伞多,没人能治得了他。张树乘说他是省领导的保健医[抠鼻],他说黑道大哥护驾,白道领导保护。所以他欠员工工资不给,还说愿意哪告哪告,就说不给。苍天啊、大地啊、谁为老百姓出这口恶气啊![祈祷][祈祷][祈祷][祈祷]还是自己创业的好,打工遇到老板张树乘这样的无耻之徒,当地劳动部门说好多中桂制药员工来找该老板欠工资,但是管不了,张树乘盘剥员工钱,扩大生产经营,领老婆孩子出国旅游


笑看1风云1


说一个最痛心的经历。2003年在广东打工时和企业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当时去应聘时谈好的工资时每月3600元/月,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将3600元划分成很多的项目(底薪只有480元/月),但是总额还是3600元/月。当时自己也没有仔细查看,到都干了半年以后发现加班费每小时6元。为此去同公司交涉,公司方面认为没有错误,最后投诉到当地劳动局也没有结果,最后走上劳动仲裁,经过一裁两审的过程,走到最后还是判定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当然这都是是多年前的事情了,现阶段整个社会的法制教育都在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提高。但是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主要目的还是要维护当地企业的利益,如果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把企业处罚破产了,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就会不稳,人员大量失业,所以说回来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后盾,我奉劝各位还是本本分分工作吧!当地劳动主管部门不会去维护你权益的。


晨曦260185510


现在有些国企把活包给私人老板,只一门心思的是怎样会弄到更多的钱,全然不管私企他们是否执行国家劳动法规,美其名曰抓安全,口罩不戴整齐罚几百元(一天挣一百几)可从来不管私企劳保发放情况,是否够用。是否有休息或节假日,一概不闻不问,只想在那里弄几个罚款,厂区工资发放压一月可现在已经发展到压五十天了,加班很少给钱。劳保也是象征性的,几双手套,几个一次性防尘口罩,一年没一天休息。一天不上班扣钱。什么福利节假日加班,只听正式工有。公司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别说给工资,连一分钱生话费也不发。交什么几金几险什么的我们连名词也不知,更别说交了……。想都别想了!人家纳入诚信的是员工跳槽,有谁管你农民工,你那几个工资扣个人所得费又能上多少……


小草100399261


不要迷信征信。

现成的劳动法摆在那,出现了那么多无视劳动法的现象。再建立一套征信系统,姑且不谈这个系统的可操作性,即使有可操作性,就能解决问题吗?

企业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主要有:

拖欠员工工资不按时发放;

强制员工加班不给报酬;

企业制定土政策,把每周双休改为单休;

用工不签定劳动合同;

私自设立试工期,试工期内无报酬。

这些违反劳动法的事情,直接损害打工者的利益,哪个企业有,有多少,自家心理清楚。

有人说,大河有水小河满,有了企业打工的才有饭碗,这是本末倒置。谁见过大河的水往小河倒流,都是无数条小河汇聚成大河。老板凭自己就能创造足够的利润,他还招员工干吗?是员工的劳动带来利润,聪明的老板都不和员工较劲,而是设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有人说,你来做个企业试试,说这话的一定是位老板。是啊,做企业这么难,操心费力,为何还要做呢?因为在追求成功,追逐财富。如果轻轻松松就能当老板,赚大钱,谁还去给别人打工呢?

有人说,不能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纳入征信,因为企业做了多少多少好事。这种说法可笑,企业为社会做贡献,社会也用利润回报了企业。不管有多大贡献,企业也必须守法经营,不能把贡献作为违法的理由。不能因为一个人是好儿子,好丈夫,酒驾就可以不受处罚,那是两码事。

征信系统有没有用,有多大用,不好说,因为没有实施的案例。当务之急,应该是加大劳动法的执行力度,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营造企业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否则,现成的法律都执行不好,再弄一个征信系统又能如何?

恶意跳槽,无理由跳槽要不要管,当然要管,但在管这事之前,要首先管好的是企业损害员工基本权利和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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