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用阿拉伯数字
1.用于计量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1:-125.03 34.05% 63%~68% 1∶500 97/108
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如:长度、容积、面积、体积、质量、温度、经纬度、音量、频率等等,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2:523.56km(523.56千米) 5.34m2(5.34平方米) 100~150kg(100~150千克) 34~39℃(34~39摄氏度) 北纬40°(40度)
2.用于编号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电话号码:024-86232729
邮政编码:100002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05号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 1673-8284
刊物编号:CN21-1548/G4
3.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
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物、现象、事件,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5G手机 MP4播放器 维生素B12 95号汽油 “3·15”
二、选用汉字数字
1.非公历纪年
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及其他传统上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应采用汉字数字。
例:腊月二十三 正月初五 八月十五中秋
2.概数
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含“几”的概数,应采用汉字数字。
例:三四个月 四十五六岁 二十几 几万分之一
3.已定型的含汉字数字的词语
汉语中长期使用已经稳定下来的包含汉字数字形式的词语,应采用汉字数字。
例:万一 星期五 一方面 五四运动 “一二·九”运动
三、选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均可
如果表达计量或编号所需要用到的数字个数不多,选择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的简洁性和辨识的清晰性两方面没有明显差异时,两种形式均可使用。
例1:3倍(三倍) 约300人(约三百人) 第25页(第二十五页) 1/3(三分之一) 4个月(四个月)
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
例2:北京时间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不写为“11届全国人大1次会议”)
六方会谈(不写为“6方会谈”)
在同一场合出现的数字,应遵循“同类别同形式”原则来选择数字的书写形式。如果两数字的表达功能类别相同(比如都是表达年月日时间的数字),或者两数字在上下文中所处的层级相同(比如文章目录中同级标题的编号),应选用相同的形式。反之,如果两数字的表达功能不同,或所处层级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形式。
例3:2008年8月8日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不写为“二〇〇八年8月8日”)
第一章 第二章……第十二章(不写为“第一章 第二章……第12章”)
第二章的下一级标题可以用阿拉伯数字编号:2.1 2.2……
应避免相邻的两个阿拉伯数字造成歧义的情况。
例4:高三3个班 高二2个班(不写为“高33个班”)
高三2班 高三(2)班(不写为“高32班”)
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公告文件或财务文件中可同时采用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
例5:2008年4月保险账户结算日利率为万分之一点五七五零(0.015750%)
35.5元(35元5角 三十五元五角 叁拾伍圆伍角)
閱讀更多 中國數學教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