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迎來“三讀” 有望年內完成修訂工作

央廣網北京4月14日消息(記者佟亞濤 張子雨)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即將在4月20日到23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將審議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議案,其中就包括市場關注的《證券法》修訂草案。這意味著證券法終於迎來了“三讀”,業內預計,修訂後的《證券法》有望年內出爐。

《證券法》有望年內完成修訂工作

按照慣例,法律的出臺會經過“三讀”,也就是三次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討論審議。而在此前,證券法修訂已經過“二讀”,即將迎來“三讀”。如果“三讀”通過,《證券法》就能夠在年內完成修訂工作。

對於《證券法》本輪修訂的意義,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之前市場所關心的問題,都有望在“三讀”當中得到體現。這次的修訂經歷了五年時間,“三讀”有望實現非常明顯的進步。而有別於現行《證券法》的新內容,這次都會展現出來,這也是值得投資者期待的。

加大處罰力度呼聲最高

在市場人士眼中,本次審議對打擊證券市場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具有重要意義。現行《證券法》規定,60萬元是信息披露違規的頂格處罰,這也引發不少人質疑處罰太輕。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朱建弟直言,相比於60萬元的罰款金額,上市公司實施財務造假可能取得的違法利益巨大,信息披露違法的成本和收益不匹配,缺乏對上市公司造假的威懾力。特別是未來科創板推出以後,法律要更加有威懾力,讓造假者能夠付出巨大的代價。

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在今年兩會期間也表示,應該儘快修訂《證券法》,提升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新華認為,由於《證券法》與《公司法》《刑法》眾多條款緊密相關,在證券法修訂的同時,亟須對《公司法》《刑法》進行聯動修改,加大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實現對資本市場的統一有效監管。

業界呼籲將註冊制寫進《證券法》

也有不少觀點認為,現行《證券法》制約科創板的有效實施,因而需要做修改。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靖給出了兩點建議:一是修改新股發行的條件,降低上市門檻,標準要更加明確具體;二是取消暫停上市環節,暢通上市和退市機制。

推出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無疑是現在證監會工作的重中之重。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曾表示,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方向,在發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個環節進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發揮科創板改革試驗田的作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申萬研究所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認為,註冊制是否寫進《證券法》也是市場關注焦點之一。股票發行是核准制原則,這和即將實行的註冊制是兩條通道,所以這種情況下修改《證券法》是必要的。資本市場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法律制度保障上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嚴格有效、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法律體系,對於資本市場穩定發展,打擊違規、保護投資者利益有重大意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