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在江西】安福县检察院对一涉恶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在江西】安福县检察院对一涉恶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2019年3月15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曾某某、李某等十二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向安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提起公诉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受理该案后,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例会进行讨论并研究。因该案由公安机关先后以五起案件移送起诉,涉案人员达20余人且陆续归案,部分为未成年人,该院院立即对五起案进行并案处理,将案件变更为扫黑除恶专案组办理。在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会商、追捕追诉各环节都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对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的犯罪事实不予起诉;严格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将其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改变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审查时发现张某某等5人涉嫌犯罪但未被移送起诉,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进行追诉。

经审查认定,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红都KTV老板曾某某为首,组织在红都KTV看场子的李某、杨某某、帅某某、谢某某等人以暴力手段多次从事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切实提升扫黑除恶办案水平。对该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充分体现铲除黑恶毒瘤,稳定社会秩序的坚定决心。(彭小燕)

【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在江西】安福县检察院对一涉恶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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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00,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邮箱,邮编330036。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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