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訴一體"後我辦的第一案

“捕訴一體”後我辦的第一案

2018年6月15日,我院內設機構改革拉開帷幕,我所在的偵監科與公訴科合併成為檢察一部,負責普通刑事案件批捕和公訴。從1990年進入檢察院以來,作為一名長期從事審查逮捕工作的檢察官,雖然過去曾經有一段出庭經歷,但久疏“戰陣”的我對突然要走上法庭指控犯罪有些忐忑不安,如何適應證明標準從“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轉變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問號擺在面前。

6月25日,在檢察一部工作的第一週,我便拿到了首例“捕訴一體”案件。該案涉及8起犯罪事實、8名被害人,作案地點橫跨多個行政區域,涉案數額上萬元。涉嫌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兩罪的案件,起訴意見書左上角用鉛筆寫了一個“速”字。

時間緊張,但翻著熟悉的卷宗,案件基本脈絡已經浮現在我眼前。其實此案早在批捕時,就由我辦理,早就列好了充分、詳實的補充取證提綱,這次只要著重審查新增證據就好了。

不過,雖然是自己批捕的案件,但如何高質量地訴出去,我仍有壓力。特別是本案中的監控錄像、案發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等證據因具有時效性,不及時提取、固定將會使得證據滅失,影響訴訟效果。好在批捕時,我就用起訴環節的證據要求來引導公安機關進行補偵,所以再拿到該案時已形成完整證據鏈,心裡比較踏實。

兩日後,我前往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看到我就驚呼:“哪能還是儂?”(上海話:怎麼又是你?)

這名嫌疑人本來口供就反覆,原本指望換個承辦人好避重就輕,看到又是我出庭公訴便知翻供無望,只好往椅子上一靠:“問吧問吧,我都認了。”

當天,在律師的見證下,嫌疑人簽署了認罪認罰的相關文書,對量刑進行了具結。次日,我打開之前製作的審查逮捕意見書,案子的基本案情、證據列表及證明的內容、需要說明的情況等均有詳細的記錄,稍作修改,一份認罪認罰速裁程序起訴書便已製作完成。“才一小時不到!”我高興地和同事分享。

由於辦案中對事實和證據進行了兩遍核查,我還發現了公安機關取證方式存在不規範之處,要求他們說明情況的同時,我給檢察三部的檢察官打了電話:“我這個案子中有個刑事訴訟監督線索。”

從週一我拿到案卷,再到週五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僅用五天便走完了檢察院的整個審查起訴流程。7月12日,該案當庭宣判,案件終結。從不安到靜心,在踏踏實實的實踐中我收穫頗豐。經過本案的成功辦理,我有信心迎接更多的挑戰。

(講述: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檢察一部檢察官陳群 整理:本網記者林中明 通訊員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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