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骑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车牢系安全带的倡议书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驾乘人员:

你们好!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等都已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然而,在带给我们方便、舒适和惬意的的同时,其伴随而来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潜伏在我们身边的隐形杀手,随时都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因此,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家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畅通,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车不牢系安全带造成的伤亡事故,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柳林公安交警郑重倡议您:

1. 从我做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不超员,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2. 从我做起,驾驶汽车时一定要牢系安全带这根“生命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

3. 从我做起,拒绝驾驶“无牌无证汽车、摩托车”上路行驶。

4. 从我做起,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 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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