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发生火灾消防栓竟失灵 商户损失能否冲抵房租?

海安的一位毛先生,前些年在当地租了间门面经营卫浴生意,不料后来店里发生了火灾,损失不小。毛先生认为,店门口的消防栓有问题,加重了他的损失,就多次找到开发商想讨个说法。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毛先生就想用这部分损失来冲抵房租,他这个想法到底行不行呢?

这家店铺是曲塘镇上曲新花苑的临街商业用房,约60多平方米。五年前,毛先生与圣都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商铺租费前三年为15000元/年,后两年为18000元/年。毛先生预付了一年租费,开始用来经营卫浴产品。不料,2016年1月,发生了一场大火,店里的财产损失较大。

火灾发生后,毛先生多次找到开发商,就有关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涉。

开发商认为,商铺是在通过验收合格后出租的,他们不应承担店铺因火灾所受的损失,加上火灾后,毛先生继续使用该店铺经营,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所欠的房租。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开发商将毛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开发商与毛先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毛先生应付原告租金欠款51353.42元,以及合同解除后占用的相关费用。火灾没能及时扑灭,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好,不能成为毛先生拒缴房租的理由。目前,虽然遭受火灾损失还没有一个合理说法,但毛先生仍正想办法争取解决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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