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国家扶贫专项资金 丹江口三名村干部被处分

原标题:湖北丹江口:“三会一书两公开”助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村干部张某、袁某、高某,虚报国家扶贫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支付该村债务,张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某和高某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希望大家引以戒、汲取教训……”

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该市浪河镇银梦湖村干部大会上,就村干部张某、袁某、高某违纪问题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

“我违反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刚性规定,自己受到党纪处分,也给组织上抹了黑……”高某等人现场进行检讨。

“高某等人的教训就是我们的教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守纪律讲规矩,不能想咋搞就咋搞,在党纪面前犯糊涂……”会后,该市浪河镇银梦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进辉说。

“党纪处分作为正风反腐的‘霹雳手段’,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有关案情、开展警示教育,既有利于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分析根源、改正错误、回归正道,又有利于教育其他党员遵纪守法,协助案发单位弥补监管漏洞,从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据悉,2018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立足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探索以“三会一书两公开”为主要形式的警示教育,即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印发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在党内和社会公开通报有关典型案例,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涉案单位查找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截至目前,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典型案例,在党内公开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曝光39起,精心挑选本级查处的10起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印制《丹江口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由纪委常委带队到13家单位召开干部大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

“我们将紧紧围绕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三会一书两公开’,做实做细警示教育,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上不断迈出新的步伐”。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朱志祥 黄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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