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車輛要拍賣 “老賴”主動償還欠款

(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張東 特約記者李夢華 通訊員齊慧蘊)

資金難以週轉,到銀行貸款,這無可厚非,然而貸而不還,不僅涉及誠信問題,還涉及法律問題,近日,杜某某因拖欠銀行借款不還,被蘭考縣法院強制執行。

2017年4月,杜某某在蘭考縣某銀行辦理貸款業務,金額為2.4萬元,擔保人為聶某某。這筆借款逾期後,銀行多次聯繫杜某某催促其償本付息,但其一直拒不履行,遂將杜某某、聶某某起訴至蘭考縣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杜某某償還本息,聶某某負連帶清償責任。而判決生效後,杜某某和聶某某仍拒不履行,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該院執行幹警依法查封了杜某某名下車輛及聶某某的銀行卡,因聯繫不上杜某某,且其名下車輛價值較高,直接拍賣恐損失較大,執行幹警電話聯繫了聶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後果,並請其轉告杜某某償還本息。杜某某在得知車輛可能會被拍賣和拒不履行的後果後,立即趕到法院,交納了執行款,並請求解封其名下車輛。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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