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谱里的特殊分支,酒店会所里的保留菜品,媒体口诛笔伐的国民恶习,吃货圈敢吃不敢言的黑暗料理,洋人眼中的当代中国未解之谜。
山民靠它发家,小贩靠它致富,老板靠它拍马,领导趁机尝鲜。
它就是–––野味。
野味,已经成为中国人一项特殊的饮食偏好,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一律不放过。
野猪麋鹿果子狸只是入门,敢于直面猴脑熊掌穿山甲的,才能称得上老饕。
吃法上则继承传统,炒爆蒸煮熏酱熬,烘炖焖煎炸煸烤,实在不行就泡酒喝。
市场那么大,野味走私自然风生水起,他们胆子大路子野,冒着随时狗带的风险,活跃在江河湖海深山老林,这让野味成为仅次于毒品军火的全球第三大走私对象,有必要这么拼吗?
有,在野味党看来,肉也分三六九等。
所谓家养的不如散养的,散养的不如野生的,野生的不如珍惜的,珍惜的不如濒危的,总之,物以稀为贵,味以希为美。
然而美食界早就粉碎了这一谣言,野味并不比普通肉好吃。
事实上自从人类会生火以来,对于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好吃,什么难吃,已经探索了几千年,今天的鸡鸭猪牛羊占领人类餐桌,就是古往今来无数吃货用嘴投票的结果。
而野味缺少烹饪传统,只能满足猎奇心态,美味一说实属YY出来的。
不好吃,那就跟你谈营养。国人向来迷信以形补形,尤其爱把珍奇异兽当成食补圣品。比如穿山甲爱钻,就以为吃了能变金刚钻,还有熊掌,凑齐一对吃,分分钟能练就铁砂掌,还有吃猴脑补脑,吃虎鞭补鞭,吃鹰翅能上天。四个字概括就是“吃啥补啥”。
然而这种歪门邪道,除了能壮大保健市场外,并没有什么卵用。
现代营养学早已证明,野生动物大多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营养价值,所谓有奇效,呵呵……
尽管官方说破了嘴,依然阻止不了部分人用野味调剂生活,花式炫富。
他们频频出入酒店会所农家乐,不光自己吃,还请别人吃,价格不菲动辄上万,吃的不是饭,是面子和路子。
在部分地区,吃野味还是一种高级行贿手段,往往野味越少见,领导越有面儿,办事自然快人一步。
这算是继送钱送房送车送古玩之后的又一送礼姿势,不过一旦被曝光,不过一旦被曝光,还得进去捡肥皂。
影响钱途事小,被野味把命收了就亏大了。
由于旧居野外,风餐露宿,野味通常携带大量寄生虫甚至病毒,而普通的肉食加工方式,又难以消除,容易引发感染甚至死亡。
所以别动不动学贝爷冒险,也别真就相信中国人能百毒不侵。
古人打野味是为了生存,可转眼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再一言不合就吃野味,就是我们的不对了,毕竟我们不是为了口腹之欲,才爬上食物链顶端的。
一个正真合格的吃货,应该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不跟风不恶俗不迷信的。正所谓识食物者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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