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關於電動車駕照、上戶等問題全解答……

4月12日,忻州交警下發了《關於加強忻州市區電動車管理的通告》後,交警開始了嚴查電動車無牌無證上路通行的行為,下面這個視頻是12日交警在城區各個路口嚴查情況。

交警下發了這一通知後,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就上牌、限行、處罰等存在的問題紛紛留言!

山西忻州:關於電動車駕照、上戶等問題全解答……

​小編精選了典型問題向交警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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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動自行車去哪裡上牌?

兩輪電動車屬於自行車和非機動車的範疇,從今天起按國家《電動自行車的技術規範》實施,今天開始兩輪電動車可以在忻州市七一路一大隊院內的和九原街三大隊院內二十里鋪舊機動車交易市場院內有專門電動車上牌點。電動自行車上牌時必須帶腳蹬,帶上購買的發票、合格證、材料證明去規定的地點進行辦理。

駕駛電動自行車、二輪電動車,應當年滿十六週歲;駕駛電動輪椅車,應當持有殘疾人證明或者老年人證明。

2.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如何限行?

根據《忻州電動車管理條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在規定的時間、限定的區域對無牌無證的三輪電動車、電動汽車採取限行措施。限行區域:忻州市區東至新建路(含)、西至慕山路(含)、

北至公園街(含)、南至光明街(含)。限行時間:每天6:00——22:00。

3.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如何上戶?

駕駛三輪電動車,應當年滿十八週歲,並取得機動車駕駛證(D);駕駛小型低速電動汽車,應當年滿十八週歲,並取得機動車駕駛證(C3以上)。電動三輪車上戶需到頓村車管所業務大廳一號窗口進行辦理,需攜帶身份證原件、一寸白底彩照、醫院體檢證明進行辦理,繳納350元考取D本。電動汽車需攜帶身份證原件、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車輛購置稅、保險辦理上戶,需到頓村車管所業務大廳一號窗口進行辦理。前提是電動車需要符合國家標準且在車管所查到相關信息。

4.對於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有沒有相應的時間限制?

2018年5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委會修訂發佈了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即將於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的新國標;同時,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由生產許可管理轉為強制產品認證管理(3C認證),“新國標”的過渡期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 月14日,在過渡期內,國家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

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再生產和銷售,否則生產銷售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外地人員如何辦理電動車上戶?

非忻州市的常住人口,可以憑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證或居住證明到上牌點按流程進行上牌登記。

6.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怎麼辦?

對於目前群眾已經購買使用的既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中明確,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後,發放臨時信息牌,實行過渡期管理,由各地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後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根據《忻州市電動車管理條例》,對上路行駛的電動車到轄區交警大隊,以和平街和七一路為界,分別為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五大隊的四個大隊區域之內,提供自己的電動車發票、證明材料、合格證即可登記備案。

7.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闖了限行如何處罰?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四十條第二項,違法代碼8012規定,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罰款100元。

8.公安交警部門如何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執法管理?

嚴查電動自行車交通造法行為。始終保持嚴管高壓態勢,常態化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各地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結束後將對無牌上路行駛電動自行車開展整治,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曝光 。

9.《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將於4月15日開始實施,這份“新國標”都調整了哪些內容?

新標準最高車速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調整為400W,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

山西忻州:關於電動車駕照、上戶等問題全解答……

新舊標準對比圖如下:

山西忻州:關於電動車駕照、上戶等問題全解答……

10.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時,如何能夠直觀、簡明的判斷車輛是夠符合新國標?4月15日後仍然買到超標電動自動車如何維權?

4月15日後,銷售企業要通過店堂告示、在銷售憑證中註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標準並已列入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最簡單的方法是消費者可以通過檢查產品是否標註3C標誌來判斷;此外,還可以通過查驗是否符合最高時速25公里、電機功率400W、整車質量55公斤、

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要求進行判斷對於消費者來說,如果購買到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標準,消費者有權退貨或者更換,同時可以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

11.4月15日新國標實施前,對於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是如何規定的?

2019年4月14日前,對符合舊國標且在我省產品備案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12.4月15日起,對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有何規定?

2019年4月15日起,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且獲得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原國標備案目錄作廢,停止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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