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泉州市區初招工作意見出爐!明年將取消特長生

2019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出爐

市直公辦中學面向鯉城電腦派位招生計劃增加250人

明年起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

泉州晚報社-泉州通客戶端4月15日訊(泉州晚報記者 曾聰虹)剛剛,《泉州市教育局關於2019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出爐。記者從市教育局中教科獲悉,今年初中招生政策穩中有進,更加公平規範。

主要有三個變化:

一是市直公辦中學繼續面向鯉城區的開元、鯉中、海濱、臨江等 4 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小學畢業生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招生計劃比去年增加250人。

二是從明年起,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

三是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招生,要求籤訂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公佈民辦學校初中新生起止學籍輔號。

具體招生文件如下:

《泉州市教育局關於2019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一、招生原則

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的初中招生工作,在我局的指導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屬地範圍由各區教育局為主組織實施。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格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堅持依法招生、規範招生、陽光招生,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就近劃片升學(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免試、就近劃片電腦派位升學(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的招生辦法。所有小學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免試升入初中。

(二)民辦學校可依據報名者提供就讀小學期間的《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學習成長記錄冊》進行自主招生,不得采取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各小學要做好《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的記載工作,並於 6 月 30 日前將《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發放給學生。

(三)繼續實行“先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提供公辦初中學位,後由民辦初中招生”的同步招生辦法。小學畢業生願意選擇就讀民辦初中的,可以在規定時間裡向轄區內招生辦提出放棄公辦初中學位。

三、招生範圍

(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在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合理配對初中和小學學校,繼續實施單校劃片;已經實施初中多校劃片的地方,要根據存在問題和現實狀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統籌與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二)經省教育廳審核批准,泉州第一中學、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泉州第七中學等四所學校初中部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招收特長生。學校應按省教育廳確認的特長生項目進行招生,不得突破招生範圍和數量。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名義招生。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四、招生管理

(一)各區要高度重視小學升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調研,科學制定本區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並具體負責初中招生實施工作。各區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於 4 月 30 日前報我局審核備案後向社會公佈並實施。

(二)經省教育廳確認,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泉州第七中學等四所學校初中部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招收初中特長生,每校特長生招生計劃 50 人。各招收初中特長生的學校,要制訂詳細的特長生招生方案,應包括招收對象、範圍、類別、計劃招生數、報名條件、報名辦法和錄取程序等方面內容,經主管教育局審核後於 5 月20 日前報送我局批准後組織實施,特長生招生時間為 6 月 10 日至 16日。學校要及時將特長生招生方案在學校網站上公佈,並嚴格按方案認真做好特長生的考核和選拔工作,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測試,不得違規收取任何費用,嚴禁以招收特長生名義舉辦重點班,主動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各界和輿論監督,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其他學校不得重複招收已被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泉州第七中學等四所學校確定招收的特長生。

(三)市直學校初中招生入學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鯉城區的開元、鯉中、海濱、臨江等 4 個街道辦事處(北、南片區)轄區內小學畢業生(具有學籍或戶籍)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招收計劃分別為 550 人(不含特長生)、650 人(不含特長生)、1300 人(不含特長生)。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豐澤區的東湖、豐澤、泉秀 3 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小學畢業生(具有學籍或戶籍)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計劃招收 100 人(不含特長生)。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計劃招生600 人,包括: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面向豐澤區東海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泉州師範學院第二附屬小學(原泉州師院附屬豐澤小學)、臨海小學、渚江小學、東海灣實驗學校等 4 所學校的所有小學畢業生計劃招收 500 人;以就近對口直升方式面向泉州一中東海校區徵地拆遷的原村民直系子女、市直機關單位(指辦公地點在東海行政中心)在編在崗幹部直系子女、與泉州一中籤訂協議的相關房產業主直系子女等小學畢業生計劃招收 100 人。泉州外國語學校(學府校區)、泉州實驗中學(聖湖校區)、泉州實驗中學(濱江校區)、仰恩大學附屬中學面向全市的初中招生計劃分別為 700 人、800 人、400 人、100 人。

(四)區屬民辦學校面向全市的初中招生計劃,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於 4 月20 日前報我局審批確定後公佈。

(五)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積極穩妥推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實施多校劃片、隨機派位招生辦法的小學、初中,小學畢業生填報初中升學志願表時間為 6 月 12 日至 15 日。公辦學校初中招生電腦派位時間為 7 月 5 日,派位結果由原畢業小學公示並通知到每一位學生。7 月 6 日至 7 日,有關公辦初中將新生入學通知書報送相關區招辦彙總,7 月 8 日至 9 日,各小學到所轄區招辦領取初中新生入學通知書併發至每一位小學畢業生。7月 12日前,小學畢業生到直升或派位就讀學校辦理初中入學註冊手續。

(六)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下進行招生,學校應按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免試招收初中新生。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方案於 5 月 17日前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民辦學校初中報名時間為 6 月 12日至 15 日,招生時間為 6 月 30 日至 7 月 8 日,招生過程要向教育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公開,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民辦學校收費公示制度,並簽訂《泉州市規範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附件1)備案備查。7 月 10 日至11 日將《泉州市民辦學校初中錄取學生呈報表》(附件2)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並抄送相關縣(市、區)招生辦。7 月 23 日至 26 日各民辦學校到相關縣(市、區)招生辦辦理錄取手續,縣(市、區)招生辦應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七)嚴格規範學籍管理,各區和學校要嚴格遵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按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規範招生,認真審核招收的每位學生信息,不得擅自超計劃接收學生。新生入學後,各校應於 9 月 15 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確認學籍,並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信息必須統一)。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學校不得違規招收借(寄)讀生,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籍,不得為實際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接收未辦理完整轉學手續的學生。要藉助學籍管理系統,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加強控輟保學技術監控,依法落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消除 56 人及以上大班額,51-55 人班額比例按規定努力控制在 10%-15%以內。要嚴肅追究問責,強化責任落實,嚴肅追究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八)未經我局批准,公辦和民辦中學都不得擅自跨縣(市、區)招生。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任何學校不得實行分立、合併或以其他形式變相聯合辦學。

五、照顧政策

(一)軍人子女就讀初中學校,根據泉州市教育局、泉州軍分區政治部聯合制訂的《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泉教綜〔2013〕73 號)等相關文件精神,予以優待。

(二)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初中學校,根據《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 號)等相關文件精神,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三)在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經商的臺商子女,由其暫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所屬片區辦學水平較高的公辦初中就學。

六、強化監管

(一)落實“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切實保證和諧穩定。各區要加強招生工作統一領導。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認真做好學生家長工作。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諮詢方式,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完善、健全應急預案與機制,及時發現並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確保電腦派位規範有序。實行公開電腦派位的區教育局,要請公證處作公證,並邀請有關領導和中小學校長代表、小學畢業生家長代表及新聞媒體的代表參加,保證電腦派位的公開、公平、合理,招生工作的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的法紀監督與輿論監督。電腦派位後,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改變派位結果。

(四)統籌保障不同群體入學。要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切實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和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惠政策。

(五)全面強化監督問責。各區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任何小學不得擅自對教育主管部門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本校畢業生的檔案資料,學校或教師個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學校招生的勞務費或宣傳費等。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民辦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六)2019年泉州外國語學校(學府校區)、泉州實驗中學(聖湖校區)、泉州實驗中學(濱江校區)、仰恩大學附屬中學初中新生起止學籍輔號:

泉州外國語學校(學府校區):21918200001—21918200700。

泉州實驗中學(聖湖校區):21983050001—21983050800。

泉州實驗中學(濱江校區):21983050801—21983051200。

仰恩大學附屬中學:21984100001-21984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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