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上学时读不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勤》,现在走向社会会对这篇文章深有体会吗,你有哪些理解?

不一祥的职业


很不好意思,首先要指出的是,提问者把作品中“叔叔”的名字都记错了,应该是《我的叔叔于勒》,这和我们当年学习这篇课文时候一样,也有人把“于勒”看成了“于勤”。

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十分精彩,文章以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的角度,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叔叔于勒的经过,刻画了“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时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建立在金钱之上的脆弱关系。

对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体会,是觉得这篇小说十分精彩,它的精彩首先体现在人物刻画非常成功。这篇3600字的小说,可谓容量极小,在这么短小的篇幅里,成功刻画出了“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和叔叔于勒的鲜活形象:菲利普太太精细机敏、尖刻泼辣、虚荣心强,是个节俭又刻薄的典型的小市民妇女;菲利普先生则比较软弱老实,遇事容易慌张,随机应变不如菲利普太太,但向往上流社会而爱摆架子;叔叔于勒则随着自己命运起伏而呈现出不同的性格特点,年轻时候行为不端、糟蹋钱,富裕时正直,有良心,再次贫穷后自食其力,不拖累人。

其次是小说以若瑟夫(“我”)这种第一个人称的角度,作为整个事件和过程的第一见证者,以平静、客观的叙述来推进故事和刻画人物,其间不夹带任何有失偏颇的个人感情色彩,也不对任何人物和事件作出主观的评判,只是对当时社会现实下实际发生的人和事进行冷静、理性、客观的叙述,忠实再现当时的社会风貌和社会现实,这比任何带有主观色彩的评判、抨击来得更具有冲击力,更能深入人心,也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艺术感染力。

最后是这篇小说所表达出来的两层含义发人深省:首先是作者通过小说中跌宕起伏的戏剧性情节,以菲利普一家对待叔叔于勒态度前后截然不同的变化,形象地展示了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向上爬的卑俗心理,以讽刺的笔法揭露批判人性的自私冷酷、极度虚荣的心理,以此来表明作者鲜明的批判态度。其次是作者通过这种反差极大的活生生的人的心理,来反映冷酷、无情的社会现实,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同时也反映了苦苦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的诸多辛酸和无奈,作者也借着“我”(若瑟夫)表达了对弱者的同情,对真情的呼唤和期待。

可以说,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对社会现实和人心的揭露,不管放到哪个环境中,都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共鸣,因为这种社会现实和人心的阴暗面无处不在,且如此雷同!


乔鞅


首先,莫泊桑写的不是《我的叔叔于勤》,而是《我的叔叔于勒》。小时候读这篇文章,根本不会有什么深刻体会,但长大后,经历了社会上的辛酸,才会明白这篇文章之所以流传为经典,是很有道理的。

1.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于勒是小说中“我”的叔叔,“我”家非常贫困,生活拮据,舍不得买任何稍微贵一点的东西,即便是贱价的,也要讲上半天价。有时候买底货,拿起来半天,很喜欢,到最后一看价格,也会放回去。这是很多家庭、很多人的常态,读来有切身感受。就是这样一个家庭,还有一个叔叔吃自己家的,喝自己家的,伸手跟爸爸要钱。

家里人都有着一股子戾气,把所有的争吵和“不会办事”,都归结为“穷”。

2.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那时候,于勒挥霍光了“我”祖父分给他的遗产,赖在“我”家里不走。“我”父母很生气,就送他跟着商船,到美洲去讨生活。这就是典型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如果是瞧起来没本事还是个累赘的家伙,更是要驱逐出去。

结果于勒叔叔居然发达了,做了很大的生意,还开了一所豪华店铺。他写信给“爸爸”,说自己过得很好,等回家就还上以前欠的钱,接下来还要去别处做生意,可能好多年都没法写信,不用担心,发大财以后就会回家,大家一起快乐地过日子。一家人为此非常高兴,对未来的生活陷入了憧憬。

每回爹妈看见海上的商船游轮,都会忍不住感叹:“我的妈呀,你看看,多豪华,你敢想象于勒也在这样的船上做买卖吗?”

这就是“富在深山有远亲”了。人家于勒发了大财,一直没带钱回家,在海上几万里远地漂着,父母却把他视作“最可亲的人”。

3.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家里穷,等了十年,还没等到于勒叔叔回来。

为了鼓励自己,爸妈就把于勒叔叔的信拿出来阅读,并说:“不要担心!等于勒回来,苦日子就到头啦!他可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

“我”大姐和二姐年龄很大了,快三十了,都嫁不出去。因为家里人口多,谁家都不富裕,人家怕娶了她俩,给自己家添累赘。结果有一回,忽然有个一直很喜欢二姐却又猥猥琐琐不敢来提亲的穷公务员,来向二姐提亲了。

不必多加分析,那人就是听“我”爸妈阅读了于勒叔叔十年前的来信,相信“我”家有个富豪叔叔,才下定决心迎娶二姐的。

正所谓,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4.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为了庆祝二姐的婚姻,一家人去哲尔赛旅行。

沙滩上,爸爸看到俩高端人士相互喂牡蛎,动作很优雅,觉得那就是品质生活了,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露出很尊敬他们的表情。孩子们不懂这些,就觉得牡蛎好吃,闹着想吃牡蛎。妈妈舍不得花钱,说自己就不吃了,又说弟弟是男孩子,男孩子不必吃,只给俩姐姐买吧,买也别买多,吃多了拉肚子(实际上就是怕花钱)。

结果爸爸吓坏了,因为那个穷酸的,落魄的卖牡蛎的人,看起来就是于勒叔!爸爸让妈妈去确认一下,妈妈也觉得那脏兮兮的家伙就是于勒。爸爸去船长那里打听,确认了此人就是自己弟弟以后,一家人让小孩给了钱,落荒而逃,生怕再沾染上这个穷鬼。

这就是,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一直误认为于勒叔叔是个骗子,根本没发达,却谎称自己发达了,骗了家里人。后来再读,才发现于勒根本就没有骗他们。

于勒真的阔绰过一段时期,爸爸从船长那边得的消息:“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可知于勒没有骗人,自己的确发过一笔财,但是后来做买卖赔了,因为怕再连累哥哥一家,就没有回家。而“我”的爸妈,却因为于勒叔叔变穷,不再夸他是“很有办法的人”,转而骂他“就是个臭流氓”。一家人赶紧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碰见他。


豆子人民艺术家


馆主来了,我是無月,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指明一点,题主的题目有错误,叔叔叫于勒,不是于勤。

现在我们来聊聊《我的叔叔于勒》。

这篇文章的原文我就不在这里引用了,相信看这个问题的人一定也看过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发表于1883年,法国的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时期。普法战争以后,法国国内发生了将近20年的经济危机。法国国内的财政寡头们为了转嫁危机,一方面向国外加大投资,加紧侵略殖民地;另一方面,加紧盘剥国内的小资产阶级,致使大量小资产阶级因贫困而破产。

其中一部分不甘心破产的小资产阶级,纷纷漂洋过海,企望在美洲、亚洲以及非洲能够创造财富,能够有朝一日带着财富回到家乡。

当时的法国,文化思想上,资产阶级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非常盛行,腐蚀着人民大众的思想。

题主所问的《我的叔叔于勒》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作品。

初读《我的叔叔于勒》

按照主流思想(课本中心思想)来谈,《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态度的前后变化,形象地展示了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向上爬的卑俗心理,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

这也是小说中的“我”的认为,在短文的末尾,“我”特意给了叔叔于勒10个铜子的小费,而“我”的母亲则反对“我”这么做。

上学时,跟随者课本的中心思想,大家都是这么理解这篇文章。

但是其实以成人的角度来看这篇文章,其实飞利浦夫妇并没有那么“拜金”。

再读《我的叔叔于勒》

其实菲利普夫妇也是那个时代的可怜家庭。本来还有部分遗产可以继承,却被自己的弟弟于勒挥霍掉了一大部分。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工作养家,但是工钱并不高,每天要很晚才能下班回到家,家里还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生活的重担全在菲利普先生一个人身上。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以上是一段描写菲利普夫妇家生活条件的原文。

读到这段时,我深有感触。我记得,我的母亲曾经给我描绘过他们小时候过年时的情景。那时候的中国也很穷,家家户户都没有太多的财富。我们中国人也是很讲究体面的一个民族,春节期间是要走亲戚的,那时候,出门前我的外公外婆会和我母亲及她的兄弟姐妹们说好,到了亲戚家里,米饭不可以要第二碗,餐桌上的鱼不要去动,因为那时候物资匮乏,很多家庭过年时只有一条鱼,就这一条鱼反复加热上桌,每家每户都是这样,因此大人们心照不宣,不去动那条鱼。往往母亲他们就是吃点米饭和蔬菜。那些好的菜肴都是摆上桌充门面的,小孩子们在大人的反复告诫下,都不会去碰那些肉啊鱼啊。

因此,看到菲利普夫妇为了不花钱回请,便不敢答应别人的请客。日用品都是挑最便宜的方式采买,我就深有感触。这是经济拮据下的日常家庭生活,这不是吝啬,这是为了维持生计。

后面还提到,每个星期天,一家人都会穿着体面的去海边散步。当然,他们到海边,是潜意识里这样就能遇到带着财富归来的叔叔于勒,通过这一散步活动,给他们的拮据生活带来一丝曙光,让他们能够继续坚持下去。

而穿着体面的去散步,也反映出了这个家庭的一种自尊,想必大家也能理解这种心情。

有句话说的好:关起门来,家家有家家的难。但在外面,家家都是一样的幸福模样。

人物分析

菲利普夫妇,他们的生活困难,本来在一定程度上,于勒就负有责任。后来于勒来信向他们描绘了自己在异乡的富贵生活,并表示会回来给他们带来美好生活。于是,菲利普夫妇从此有了希望,并把这个希望带给了家中的孩子们。于勒成了他们全家的希望,只要叔叔于勒回来,这个家庭便能就此翻身,风光无限。

所以当菲利普夫妇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再次见到于勒,并看到此时的于勒苍老又潦倒,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就好像在海水中沉浮许久的落水者,看到最后一艘救生船离他们远去。希望就此彻底破灭,夫妇两人崩溃了,过去的顽劣形象的于勒重新替代了他们脑海中那个光鲜亮丽的于勒形象。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于勒,其实细细品读,于勒也有改变。他年轻时挥霍无度,不但花光了自己的钱,还花掉了本属于哥哥的大部分遗产,整个一个纨绔子弟。后来他到了海外,也赚下了一份家产,但是又让他败光了,真是个不长记性的人呐。可是,当他回到国内后,他没有再去找自己的哥哥,这是他在文中的一处闪光点,说明他明白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不再给哥哥的家庭带来新的灾难,而是默默无闻的凭自己的劳动(卖牡蛎)生存着。

“我”,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子,此时的我,心中只有于勒是我的叔叔这个概念,在我的心中,亲情大于世俗,那是因为我没有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所以,“我”很大方的给了于勒叔叔十个铜子的小费,想必当时“我”的内心非常骄傲。

以上就是無月对《我的叔叔于勒》的浅析。

上学时,大家是通过孩提时代的“我”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理解这篇文章。而进入社会后,大家再看这篇文章,便是从菲利普夫妇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了。


無月文化,品读经典,品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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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故事主要讲述了接济若瑟夫的叔叔于勒在年轻的时候喜欢挥霍,把父母给的遗产祸害光了,也把自己父亲的部分也挥霍光了,于是被送到去美洲的船上,1-2年间,于勒发了小财,答应回来接济可怜的若瑟夫一家。于是父母亲每个星期都在码头期盼于勒的归来,终于在10年后去旅行的船上认出了又穷又丑的卖牡蛎的于勒。怕相认以后,于勒又赖着父母,所以父母宁愿换一条船去旅行。


年轻时,我们不懂得生活的悲苦,直至人到中年才了解生活的辛酸。我们总是在年轻时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不好的人,可在生活的风浪里,又不能全身而退。中年的于勒,在年轻时,不懂珍惜,也不懂得如何为自己的人生做规划,因此变成让人同情的糟老头。这里很明显地告诉人们,无论你多大年纪,年轻时就应该好好地规划自己的人生,不要做糊涂的事情,每一个时间段都要认真思考过再去做事。

而文中的我们一家,也是十分势力的一家子,还有贪欲很强,宁愿去相信那虚无缥缈的于勒的搭救也不愿意自己去努力改变贫穷的现状。多么可怜,亦舒曾经说过,人穷一阵子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穷了十年八年那就是你有问题了。生活的困苦有时让人很无奈,又无法改变现状。许多人都在迷茫中匍匐前进,但他们从来不去思考为什么,怎么办,只是得过且过,因此荒废了人生。把自己变成令人讨厌又虚伪的人。



生活的困苦有时确实无可奈何,但在人生里,应该随时停下来思考,思考下一步应该怎么走,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然后为自己立下许多的小目标,一步步实现它,慢慢才能走出生活的困境。


行走在小城


上学时,学习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只觉得那就是个故事,跟着老师分析人物,理解小说主题,甚至背下来也没什么感觉。什么“金钱能使势不两立的人亲密无间,使冰炭难融的人互相亲吻”根本不懂。孩子纯真的眼里哪有什么势利,只不过看热闹而已。

如今,人到中年,看尽了世态炎凉,品尝了人情冷暖,反而对小说感受更深。菲利普夫妇对于勒十年思盼一朝相逢,是兄弟还是陌路人完全取决于他是否有钱。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形更不陌生。相逢同学聚会时,那些个赚了大钱的,手握实权的就会成为同学巴结的对象。大家围着他谈笑风生,唯恐自己拉人后面,显出疏远。聚会成了这些人的主秀场。当年纯洁的友谊?拉倒吧!

势利是人性的弱点,只要有贫富分化,就有势利的存在。

我更想说的是,其实我们不知不觉,都活成了自己所不耻的菲利普夫妇,在社会的底层苦苦挣扎,活的心酸而又无奈,为生活四处奔波,看到有钱的亲戚当做救命的稻草。生活把纯真的少年变成了庸俗的大叔。这或许才是生活的真相。

愿你我在这滚滚红尘中,永保内心的从容与淡定,出走半生,不忘初心。


自名秦罗敷


对文艺作品的理解,很多时候需要读者有类似的经历,然后突然被打动,觉得剧中人好像就是自己或身边人。

文章写的当时的法国社会,人和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同时也通过于勒这个典型人物,代言了广大底层的小人物的辛酸、艰难和无奈,作者也借着“我”表达了对当时现状的不满,对弱者的同情,对真情的呼唤和期待。

不止是这篇文章,就像我十八九岁时,读不懂顾城的诗歌,前两年突然就懂了,开窍了,一读就会流泪。

之前不喜欢张学友的歌,某一天突然听到,觉得是那么地好听,但学友已老,我们也渐老。


凌波猫步


你的叔叔于勤,肯定是那个经常对你说“读书有个屁用还不如跟我去打工挣钱多”这些话的长辈,肯定是那个喜欢空想说富了怎么办但又从来不想辛辛苦苦下力气的长辈,肯定是那个知道自己进了语文课本但又认为应该是要作者给他付点形象使用费才可以的长辈……他的眼睛也会发出诡异的光,但却再也进不了高考试卷。

他就是你身边的亲人,是你熟悉而又陌生的人,也是你又怜悯又嫌弃的人。

呵呵,开个玩笑,《我的叔叔于勒》,深刻揭示了人性里的虚伪和为了爱慕虚荣而抛弃亲情的丑陋,小人物那想尽一切向上爬但又被堵塞了上升的悲哀充满了全篇。这种现实并没有因为时代和制度的变迁而发生质的变化,所以说至今仍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价值。



云淡舷窗外


首先《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旨在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纯粹的利益关系,而缺少了人世间的温情,其实与其说是温情,倒还不如说是非利益的社会动物间的感情与行为。

孩提时代,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天然的动物行为夹杂着人类特有的真善美,可是到了成年,我们慢慢步入社会,越来越多不美好的东西,甚至与我们所受教育背道而驰的东西赤裸裸的摆放在我们面前。

仔细想想,我国社会中也是大量存在这种现象的,唯利是图不仅存在于陌生人之间,更加司空见惯的还有亲戚间。我们有句话叫做“穷亲戚,少来往”,很好的与《我的叔叔于勒》契合。所以无论中西方,这种现象是统一存在的,不因社会性质而有所不同。

面对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只能说别把自己混成别人脚底下的土……




莺语堂前


我怎么记得是于勒?


青岛梦工厂


我对那个文章最大的记忆,就是他叔叔给富人剥牡蛎,然后福人们把牡蛎一口就吸干净。当时因为地处西北,平时吃不上活的牡蛎,所以一直觉得牡蛎一定特别好吃。这可能是我成为一个胖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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