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4月15日起實施
按照規定
沒有備案過的電動車如果上路就要被扣車
前不久,有人到派出所給電動車作備案登記
沒幾天後,這人卻被刑拘了
為啥呢?
原來備案登記的電動車是偷來的
今年1月,小俞花6800元買的電動車被人偷了。4月10日下午,小俞路過環站南路的時候,發現一輛電動車與自己被盜的那輛很像,便上前核對,確認是自己的車後,小俞報了警。
民警後來迅速找到了嫌疑男子王某,22歲的他來自河南,是一名保安,事後他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1月20日,王某看到小俞停在路邊的電動車沒有上鎖,車子獨特、炫酷的外形讓他心動不已,於是起了貪念將車子據為己有,平時經常騎著它上下班。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被盜電動車將依法歸還失主。
而警察是怎麼找到這名嫌疑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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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偷來車子以後,想到“新國標”要求電動車備案,就在3月底,到轄區派出所登記備案了,用的還是自己的信息。警方就是通過他留下的個人信息找到了他。
不過,案子歸案子
如果你是電動車的主人
備案登記還是絕對不能忘的!
今天起
未經註冊登記或備案登記的
電動自行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
當車輛被鑑定為機動車時,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
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有汽車駕駛證但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則會被認定為準駕不符,將被記12分。
這意味著,今天起
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上路
將面臨罰款、拘留或扣12分
另外,違反規定的
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
1.車輛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責令駕駛人補辦註冊登記並依法予以處罰;
2.車輛未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且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
此外,交警反覆強調提醒:
騎行電動自行車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
6條提醒要記牢!
首先就是要拒絕購買超標車輛,不要擅自改裝;
第二要各行其道,不要走機動車道和逆向行駛;
第三要控制好車速,不要超速行駛;
第四要遵守交通信號燈,該停得要停,該讓的要讓;
第五裝貨要符合規定,不要超長超寬;
第六要務必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
來源:浙江法制報(記者 陳洋根 陳哲 通訊員 許雷陽 楊傳緒)、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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