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样确权?

凡夫俗子3740


现在农民的子女是城市户口的人多了去了,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都希望自己的儿女不要跟自己一样,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一年到头都泡在泥土里,天天跟土坷垃打交道。所以千方百计把孩子送到了大学,在城市定居,户口自然不能留在农村。但是总不能因为孩子的户口不在农村,就没有办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吧。再说继承法也没有户口限制。不管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一样有权利继承父母的房产,也不管是儿子还是闺女,都有权利继承农村的老房子。



房子是私人财产,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归房子的主人使用。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就由法定代理人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夫妻之间有一方去世的话,首先的继承权归另一方,其次再是子女父母。现在是父母双方都去世了,那么房子的继承权自然而然的要归子女。这一点儿有法可依,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如果将来愿意回老家居住,可以等到退休以后,再回到农村,把老宅子重新翻修一下,过着悠然闲散的农家生活。而且,对于多年在外打拼的人来说,父母的房子当然留着父母的印记,也是一种念想。


我们这里这几年农村拆迁,很多在外面工作的人,户口也都在城里,虽然父母都去世了,但是村里依然有他们的老宅子。赶上村子拆迁,房子当然是属于继承人的。这些户口在外面的人,和村民们享受一样的拆迁待遇,并没有因为他们户口不在村里而有什么特殊的区别,或者说剥夺享受拆迁待遇。家里兄弟姐妹多的,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的话,就按照父母的遗嘱去做,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自家人商量一下如何处理。任何人或者村委会,都不会以任何理由剥夺人家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户口在外面的朋友,一点儿不必担心父母房子的确权问题。继承法会保护属于你的财产。不管你在城市生活多久,也不管户口在哪里,农村的房子依然属于你。


灵子


自己是城市户口,但农村户口的父母在农村拥有房产,父母去世后,农村的房子如何确权呢?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按照继承法,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产,只要依法继承了房产,便可以依法办理房产确权,即将该房屋的不动产证办理在你的名下。

在我国农村,像题目主样的问题非常普遍,农村儿女因为上大学、参军、招工和其他原因逐步脱离农村,成为非农业人口,只留下父母在农村生活。农村父母去世后,其留下的房产,非农业人口的子女照样拥有继承权。农村房产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房子属于私有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所有人去世后,应该有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题目所说的农村父母双亡,通常情况下,父母的父母也应该亡故,那么继承人就只剩下子女。如果没有其他兄弟姊妹,进城的子女可以独立继承,如果有其他兄弟姊妹,则要兄弟姊妹间协商处理。

农村大多数情况时,子女结婚时便已经分家析产,父母的房子最后归哪个子女,都已经有了约定。比如晏子大学未毕业时,家兄结婚,家里便进行了分家析产,当时家里房屋两栋,一栋分给家兄,一栋由父母暂住,父母去世后房产由晏子继承。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多。

那么,现在晏子父母双亡,晏子户口离开农村近40年,这房子如何确权呢?其实大家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城市户口不再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地于依法继承来的合法房产,其土地使用权自然转移到继承人手中,我们完全可以和普通农民一样获得房产确权。

许多已经确权了的地方,也正是这样做的,因为国家不可能剥夺每个公民的继承权。不过,按照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则,从道理上讲,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没有期限,可以说是永久使用,而非农业人口继承来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限是长期。而对于永久和长期,都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农村户口的永久,随着形式变化,如果宅基地超出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多出的一套使用权限也变成长期。长期和永久的区别,在于永久使用权的房屋可以翻建,长期使用权的房屋只可维修不可翻建,如此而已。

已经确权了的地方,大家可以看到,发下来的不动产证,其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限一栏,都是空着不填写的。因为这个使用年限在法律上不够明确,国家的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未明确要得期限,在确权登记中不予填写。其实这次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只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以和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使宅基地和房屋成为一个不动产单元,这对以后的宅基地流转以及房产抵押贷款等,都是一个证明。

综上,国家对农村房产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是尊重历史的法律的,不会轻易剥夺任何公民的合法房产登记权,大家完全不必担心。


齐东晏子


这两年农村的土地跟宅基地都在进行确权的工作,不少农民都想着自己家的土地能够早点确权的。不过有一些农民的情况就比较特殊了,比如说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却是双亡的,那这种情况农村房子要怎么确权呢?

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样确权?

说实话这种情况就是比较复杂了,按照正常情况的话,农村房子想确权是不容易的。目前来看农村的土地都是进行宅基地确权,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是不用确权的,确权的就是宅基地而已。

但是对于自己是城市户口,而父母却是农村户口的话,想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是可以的,但是想继承宅基地就不行了,既然宅基地都得不到,自然就没有确权这回事了。按照只拥有房子却没有宅基地的情况,房子可以一直居住到倒塌的。

当然如果是满足一定的条件的话,就算是非农户口其实也是可以拥有宅基地,从而进行宅基地确权的。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如果是已经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后面才是将户口迁到城市的话,是可以保留宅基的跟土地的,原则上宅基地也是可以确权的。都是充分保证农民对于土地跟宅基地的权力,让农民安心进城落户的。

所以到底有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就是宅基地到底有没有拥有过的问题,如果先拥有了宅基地后进城落户,那还是可以确权的。但是先进城落户了,而宅基地在父母手里,如今父母双亡的话,是无法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然就无法确权了。

总之,不同的情况会造成房子到底能不能确权的,大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都说说吧。


老王谈养牛


其实对于这个情况最简单的一个说法就是房子就是你的,土地不是你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下面来分析一下,这个情况到底是什么问题。


确权的时候你在哪?

针对于这个节点是很明显的,那么对于房子确权的时候,你在哪里或者父母在哪里?

假如说父母在确权之前已经过世了,你呢?在确权的时候也已经搬迁出去了。那么这种情况对于确权工作来说应该怎么办?

其实已经有明确的做法和规定,如果是这种情况,对于土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确定这个归属的权利。

作为父母的第一继承人,即使你的户口搬迁到城市里面,也是拥有土地上面房屋的使用权

这个地方就会根据农村里面的这个遗产继承法进行继承房子,因为房子是属于私人的财产,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继承房子的。


确权的时候你还没有搬迁到城市里

如果去成的时候还没搬迁到城市里面,那这个问题就非常简单和直接明了,你没有搬迁的时候,那么这个时候呢,你是可以拥有这个特权的权利。

直接会把这个宅基地和房子都确权在你的名下。这个情况呢,跟大多数正常的做法是一样的。

那么在确权过后,你搬迁到城市里面,这个时候除非是你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应当按照你个人意愿,保留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利。

首先我们谈谈房屋,房屋确权其实对于你户口在不在是没有影响的,在不在农村里面都是可以获得确权的。

因为房屋会作为遗产的方式给流传下来,所以到你的手中呢,还是按照正常的方式方法来处理。


最重要的就是看宅基地的问题。

在这个提问的事件当中,最主要的就是看宅基地的问题。

因为宅基地的问题就会涉及到你户口的关系,如果户口不在农村里面,那么对于宅基地而言,自然也就不能够确权到你的名下。

我们户口在这个农村里面呢,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情况来去处理。。

所以重要的问题呢,就结合着户口来判断,如果符合的,那么我们倒是不用太担心,如果是搬迁出去的,大家也不要过于担心,因为房子的确权始终还是会通过一个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的。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样不同的看法呢?


农人莫小道


如今城市户口到农村继承房产,或者是买房的问题,很是火热。因为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对于城市户口和非本村村民的人员是不能到农村去购买住房的,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有多处住宅的也不可以。

但是父母如果是农村户口,在双亲去世之后,通过继承这一途径获得农村住房的,却跟购买不一样。如今,还居住在农村的年轻人比较少了,通过考学,应聘等到外地发展的年轻人很多,而长期留在外地工作的人们,基本上都会在工作地买楼房,户口也都落到了城市。



这就造成了父母虽说是农村户口,但是可能独生子女却已经变成了城市户口。可是按照国家规定,城市户口的人是不能到农村去买房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摆房不代表着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父母去世之后,子女是有权继承父母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通过遗嘱继承,另一种方式是根据继承法顺序继承。不管是哪种继承方式,都与你是什么户口没有关系,只需要带着房产证、遗嘱等证明,去办理房产过户就可以了。


继承就是取得父母的房屋所有权,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所以虽然说子女有继承房屋使用权的权利,但是仅仅是指在房屋存续期间,现在很多村子都不允许继承得来的房子进行翻新和重盖。说白了就是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和其他继承人可以一直居住,直到房屋倒塌。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那宅基地就被村集体收回了。


不过在实际生活当中,如果只是对房屋进行小修小葺,或者是实在破的没法居住了,要补修一下,村里是不会干涉的。而且如果遇到了规划拆迁,毫无疑问可以与村里的其他村民一样,获得拆迁赔偿。这也是为什么现如今,很多兄弟姐妹会为了农村的一套农房,而闹得不可开交的原因吧。


小十六123


石头观点:父母双亡,在农村就是属于销户状态,不属于村集体一员。但根据继承法,子女有优先继承权,在继承财产方面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由于子女外迁至城市户口迁出村集体,不属于本村村集体一员,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而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所以现在暂时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019年土地确权接近尾声,很多土地和房屋都纳入不动产,这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种保护,也是完善土地法律法规的一项必要措施。像题主这个问题在现在农村有很多遇到这种问题的,很多子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大城市立足,并为了子女的教育和生活,外迁至城市户口属于非农户口了。我是【乡村石头娃】,全职农民,“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大家肯定发现一个怪像,原先是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非常困难,现在是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非常困难,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现在农村发展较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享有的政策也越来越好。相比竞争压力较大的城市,农村的生活环境比较安逸,是很多城里人梦寐以求的地方。 那么出现题主的问题我们该怎么来确权呢?

根据继承法,父母在过世之后,所留下的不动产,流动资产都是有子女优先继承,如果出现子女外迁至城市,并且户口也发生转移,不是村集体的一员,在《土地法》中违背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规定,就是非农业户口不得拥有农村宅基地,其实出现这种问题大家不用担心因为继承法中规定,其遗产中的土地和房产都会归继承人使用并能得到确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条友们,对这个问题有何高见?我们留言评论区恭候。


本问答权属【乡村石头娃】,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题作答:职业农民、农技培训师“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雷哥。


乡村小龙人


至于你提到的问题,也不必过分担心,农村宅基地确权,在我们这里还没有具体施行,到底各种情况采取什么办法,如何执行,至少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具体的文件。但即使你的户口已迁城市,那农村父母遗留的房屋及财产你仍然可以继承。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如何确权,按政策应当归于集体,可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房子的存在就已经占有部分宅基地,何况还有树株等其它也占有了部分,这些也属于遗产部分。土地政策非常严肃,可在农村情况其实非常复杂,严格执行起来很难。就象这次土地确权,虽然农民自由开垦的土地没有予以确权,但也没有收回来重分,照样谁开荒谁种。相信国家制定的每一项政策,还是注重于人民的利益,决不会不顾现实问题而胡为。

车到山前必有路,一切皆会更好。





李增喜3


你这个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解释有矛盾。所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要修改《土地法》、《物权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条例》;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你说的这种情况,现行的政策是:名义上,房子可以继承,因为房子属于私人财产,如果说不能继承,违反《物权法》。但是,实际上,不能继承,因为你不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因为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所以不给你办理宅基地和房子过户手续。

房子你可以居住、宅基地你也可以使用。而且,宅基地你也可以随房子一起出租、转让。但是,房子只能转让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同时,房子也不得翻建,等房子自然倒塌灭失以后,宅基地由村里收回。

房子怎么确权?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地区的做法是:只要房子和宅基地属于依法获得,村委会同意,村民没有反对意见,给确权,但是要在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注你不属于本村村民。言外之意就是:你只有临时使用这处宅基地的权利,而且将来有可能要实行有偿使用。

所以说,准确回答你这个问题,需要等。等将来的《宅基地管理条例》和修订后的《土地法》、物权法。


二胡说三农


#汉中新三农#回答,请赐评!

国家现正在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试点,2020年基本完成。并正在修订土地法和物权法,对农村宅基地权益归宿将通过立法明确。

目前政策规定,到城市落户不得上交集体承包地和宅基地为前提条件,以此保障农民权益。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村民所有。宅基地上的永久性房产,现政策规定属父母名义的宅基地,当父好双亡,又无在本村子女,宅基地确权登记归集体,但房产归有继承权子女继续使用,并要保持房产的完整性,也就是说,房子不垮塌,就是你家的。房子垮塌破败了,就收归集体还耕。所以要注意对现有房产管理修缮,保持完好。至于房子归你家使用到什么时间,等修订后的土地法和物权法出台后就会有明确规定。



我是@汉中新三农,愿意与大家分享三农领域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请多交流互动!


汉中新三农


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样确权?

法律上的规定,严格意义上讲,宅基地继承的只是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归当地村集体的,按照这个来讲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以前农村对于宅基地的管理并不严格,只要批好了,跟村里干部打声招呼就可以盖房了,随着国家政策的收紧,农村宅基地确权继承越来越正规,我们这里刚刚确过权,就用我的经验回答一下吧。


那几类人可以继承呢?

1.子女

您的父母去世了,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的,但是以前村委会都保留了,您能继承的只是上边的房屋,农村户口的子女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您是城市户口,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房屋是您的,一直到自然消亡,期间不可翻盖重修。

2.亲属

照顾孤寡老人并且送终,经老人同意,房屋由照顾的亲属继承,原则上要有村集体的同意,失孤老人或有村里照顾老人的,村集体收回。

3.家中独生女且已出嫁的

家中独生女,出嫁户口迁出的,只有房屋使用权,不能翻盖重建;出嫁后户口仍在本村的,可以确权宅基地。

以上说的都是法,但是法不外乎情,村里以前迁出的人,也是怀着对老宅的一份情,交给村里的亲属打理。就像《都挺好》中全家对老宅的那份不舍,即使确了权,有时候也舍不得卖吧。


这真是:

父母虽然都不在,户口迁出情还念

房屋只有使用权,确不确权都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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