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捡得一块石头,27万元卖出

一块石头的传奇,一场离奇的较量。

1994年4月28日上午,山东省郯城县沙墩乡小塘村37岁的女村民魏元红,扛着锄头来到了娘家的棉花地里种棉花。棉花地靠近金鸡岭附近,是一处地势较为低洼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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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子

“这有块小石头!”突然魏元红从土里刨出了一块形似水果糖的茶色小石头,这块小石头相当好看,魏元红于是随手捡起来装进了衣袋里。

回到家后,魏元红将小石头递给了丈夫陈怀明。第二天,陈怀明将石头拿到县里找人鉴定,鉴定的结果让陈家人大为惊喜,这是一颗钻石!重达34.69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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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地人来说,捡到钻石并非什么稀罕事。1977年,距离小塘村7里远的常林村,姑娘魏振芳捡到了一颗158.786克拉的大钻石,这颗钻石就是“常林钻石”。常林钻石轰动一时,成为当时最大的新闻。

如今,又一颗钻石被魏元红捡到,全家人别提有多高兴,因为他们知道这颗钻石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值钱,黄金每增加一份重量,只能增加一份的钱,而钻石则是翻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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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实的农民

捡钻石、卖钻石,在郯城、临沭一带沿习多年,谁也不会去过问。不同的是,他们捡得的都是米粒大小的钻石,顶多卖个千把块钱,魏元红的钻石虽然不及常林钻石,但也是一颗巨钻了。

为了改变贫寒的生活,魏元红叫丈夫陈怀明将钻石卖掉。当时村里有一些钻石贩子前来收购,陈怀明认为这些人靠不住,于是打算将钻石卖给可靠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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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钻石

陈怀明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为了将钻石顺利卖出,他找来了当过兵的弟弟陈怀彬、在村里当支书的叔叔陈志俊,三人一起商量谋划,准备将钻石出售。

当时有两家单位找上门来要求收购,一家是国家建材部701矿临沂金刚石工具厂,一家是803大亚金刚石开发公司。两家单位都极力想买下这颗钻石,于是纷纷向陈怀明等人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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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钻石的土地

经过权衡再三,陈怀明决定将钻石卖给701矿。701矿是老牌国营单位,钻石卖给701矿也算是为国家做贡献。而803大亚金刚石开发公司是外地人开的公司,在称重时还克扣了5克拉重量,这让陈怀明等人觉得靠不住,于是决定卖给701矿。

5月23日上午7点钟,陈怀明与妻子魏元红一起,与701矿金刚石工具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将钻石以2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金刚石工具厂。双方钱货两清,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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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刚石厂

然而,陈怀明一家将27万元巨款存入银行不到30小时,法院的一纸传票就让陈家转喜为悲。原来,803大亚公司以违约为由,将陈怀明一家告上了法庭。

与此同时,买得了钻石的701矿接到了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的通知。郯城法院立即对此立案,陈怀明的27万元被冻结,701矿厂长赵玉田被拘留,钻石也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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