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宜川交警:“酒驾”男子要失业了 没人能“救驾”

因抱有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办案民警依法给予了罚款、扣证、记分、降级诸多惩处的左某某走出宜川县交警大队院门时,心中充满了悔恨,从事驾驶重型货车工作的他,将面临着失业,他再也不愿意回忆3月29日那让他悔恨的一幕。

延安宜川交警:“酒驾”男子要失业了 没人能“救驾”

2019年3月29日,宜川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21时许,民警在宜川县渭清路鸭湾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陕J2B***号白色福特小型轿车进行正常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左某某说话时传来阵阵酒气,并且满脸通红,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左某某带至大队办案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测试,检测结果为28.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宜川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左某某行政罚款1000元、B2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也将降级为C1M驾驶证。宜川交警提示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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