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江區法院發佈首例涉惡案件未成年人禁止令

日前,鳩江區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在對曹某等9名被告人依法判處相應刑罰的同時,針對其中被宣告緩刑的4名被告人作出禁止令,即禁止他們在緩刑考驗期間進入酒吧、網吧、KTV等娛樂場所。這是鳩江法院首例針對未成年人涉惡案件被告人發佈禁止令,也是該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方面的又一積極性實踐。

曹某等9被告人均為未成年人,其中3人更是在校學生。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間,經常結伴混跡於酒吧、網吧、KTV等娛樂場所,多次無事生非、逞強耍橫,糾集人員持鋼管等兇器毆打他人,打砸車輛等財產,先後毆打、砍傷11人。在審理查明的8起尋釁滋事犯罪事實中就有6起發生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門口,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和人民生活秩序。

鳩江區法院發佈首例涉惡案件未成年人禁止令

為更嚴格地約束未成年被告人緩刑考驗期間的行為,達到更好的教育挽救效果,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可以在宣告緩刑的同時根據犯罪情況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此次鳩江區法院決定對宣告緩刑的四被告人作出禁止令,是為了在其與再次犯罪環境誘因之間設置一道“籬笆牆”,促進、引導被告人能積極接受教育矯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認清人生正確方向,遠離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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