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这些车辆将19日起限行

记者从县公安局和县交通局处获悉:为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南部县这些车辆将19日起限行


从4月19日开始,每天7时至19时(早、晚7:00)。所有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商砼车、弃渣车、农用车、黄标车及其它以柴油为燃料的机动车禁止行经县城建成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邮政专用车、燃油运输车、鲜活产品运输车,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除外)


南部县这些车辆将19日起限行


限行车辆可以有序行经下列路线:(一)金星(国道212线)-金桥路-桂福路-蜀北大道西延线(行经南流路进出城)-新安路-工业园区-嘉陵路-伏家大堰-河东(国道245线)、盘龙(省道204线);(二)老鸦(国道212线)-幸福路-二环路-新安路汇入线路(一)。

据了解,从执行时间起,县公安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指挥机动车辆绕道分流。对违反限行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辆,经电子抓拍系统或执勤民警现场查获,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人实施罚款1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另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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