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8家中小微企业成为枣阳政采协议供应商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分别与28家中标的小微企业签订了《枣阳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合同》。同时,各协议供货商也签订了《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此举标志着这28家企业正式成为枣阳市2019-2020年度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商品和服务。

该市政府采购部门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中,针对预算单位在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零星商品时招标程序繁杂、采购效率低等实际,决定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以此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满足政府采购时效性和多样性需求,实现政府采购的提质提效。

据了解,此次协议供应商在公开招标采购时采用了“非禁即入”的准入制,只要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都可以报名参加,共有40多家小微企业参与竞标,经过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最终有28家企业中标;协议供货的范围主要包括: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服务器、空调机等13类通用设备;同时,为了提高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协议供货商服务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

为确保“放权”不“放任”,该市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程序进行了优化。即,预算单位需要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品目时,需到财政行资管理部门办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表,再通过政府采购备案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必须在不少于3家的协议供应商中进行询价采购,按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可直接采购;对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等与采购需求一致的商品,协议供应商价格高于非协议供应商价格的,预算单位可在非协议供应商处采购,但需在采购活动前将与非协议供应商的书面询价资料报市财政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将其协议采购合同等信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对《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一是节约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过去采购人采购一次需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程序,至少需要7个工作日,现在采购人购置品目内的通用办公设备不到半天就可以完成采购,降低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二是货比三家,促进了质优价廉。协议供应商多,询价采购可选择的余地多,且协议供货商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其投标时承诺的价格优惠折扣率,采购人一目了然,可以更好地控制协议价格,促使供应商提供物有所值的产品、采购人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三是创新管理,推行了诚信管理机制。供应商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将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纳入了信用管理,对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数据库,加大了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更好地敦促了供应商诚信履约;四是发挥了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通过低门槛的准入制采购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给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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