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都挺好》里大嫂买房的时候要加老公的名字,钱不够的时候找老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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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剧是现实题材的剧,说的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和家长里短。当今社会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因为婚房加名字而闹掰的情侣?自然是因为只有钱这个东西,才让现代人有足够的安全感了。

剧中的苏明哲一家本就不是富裕的小家庭,花几百万去买一套房,苏明哲也许不会考虑这些问题,但吴非就不是了,明显吴非的眼光是比较长远的,而且看事情比较有前瞻性,她想要加名字,自然是保全自身利益,避免未来更多纠纷的方式。这样都方式,是无可厚非,可以理解的。
苏大强的这套房子,苏家人都算是出资方,但主要的事三个人,一个是苏大强自己,一个是苏明成,一个则是苏明哲。既然出资方涉及到这么多人,房子的暂时使用权是没有疑问的,可所有权就会有问题了。
我们来看他们的出资情况:

苏大强:卖掉了老宅,拿到了150万的现金。可这套老宅,是苏大强跟苏母共同拥有的,也就是说,苏大强只有一半的老宅所有权,也就是150万的一半,75万。剩下的一半是苏母的遗产,没有遗嘱的话,正常来讲,是苏母的直系亲属,也就是苏大强,苏家三个儿女共同平分这剩下的一半,即75万。而苏大强最后也是把这150万直接拿去买新房的,相当于苏家的这四个人都有出资了。除此之外,就是额外出钱的人了,也就是苏明哲个苏明成两兄弟。

苏明成:因为大家都知道明成夫妇没有积蓄,所以前期明哲和吴非的商量里,是没有明成夫妇的出资情况的。但后来,因为资金紧张,所以朱丽向明玉借了20万作为买房的首付款。后面他们离婚后出的那笔钱,我们下面再说。苏明哲:房子的总价是超过了500万的,首付款大概在200多万到300万,可老宅加明成的20万,也才170万,更别说除了首付款,还有一系列二手房交易的杂费那些,这也就是说,在首付款跟杂费上面,苏明哲就已经除了至少上百万的钱了。后续的月供,根据剧中明玉对保姆小蔡的说法,最后是贷款了10年,月供2万多,10年算下来,也就是200多万到300万之间。

综上来说,那套房子如果10年供下来,那巨额的房款,大部分都算是苏明哲一家自己出的。可若是房子只有苏大强的名字,苏大强死后,这房子是会作为遗产拿出来切割,分配给几个儿女的。在任何人看来,其实这都是不公平的。苏大强自身并没有什么资产,然后大儿子一家省吃俭用给他买了套房子住,最后却得跟别人平分这套房子,这本身确实不太合理。在吴非的观念里面,这套房子,是他们自己的,只不过在苏大强有生之年,因为苏大强自身也出了资金,所以苏大强拥有居住使用权。房子加上明哲跟苏大强的名字,可以保证苏大强去世后,明哲还能拿回至少一半的房产资金,剩下的那一半再作为遗产平分。这样子,他们是不亏的。
而之所以找明成借钱,自然是因为,这套房子,本身就是苏大强住,明成有赡养的义务,相当于大家共同出钱给苏大强买一个居住使用权。等到苏大强不在以后,苏明成一样也可以从遗产中拿回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就算后来,明成因为离婚,朱丽卖房的原因,他在房款上追加了60万的现金,但他出的也只是80万加苏母遗产的一部分,仍旧是小头,大头还是老大苏明哲出了。在房子上加明哲名字,是变相的保全明哲自身的资产不被切割,这种想法,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实,买房子加名字这样的问题屡见不鲜,电视剧《欢乐颂》里面的樊胜美也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最后因为加名字的问题而分道扬镳,可见,房子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家的问题,是已经直接上升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以及如何保全个人利益之上了。吴非这么做,当然是害怕苏大强去世后的遗产分配不公,或者自己辛苦省下买房供房的数百万就这么打了水漂,这种情况,不难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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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吴非的做法没有错,可以理解。老大苏明哲孝顺,想给苏父买房子,老大媳妇也是同意的,但只同意买个两居室小点的,因为她们家目前也不宽裕,她不会像苏明哲那样一味地愚孝,不考虑现实承受能力就草率做决定。后来苏明哲非要听从苏父的要求买三居室的,她拗不过也只好同意了,但首付的钱不够了,自身条件又不允许,那只好给老二借了,其实按说兄妹三人都得分摊,她们家拿了大头,老二掏了20万,明玉没出钱,她自然想在房子上加上苏明哲的名字,这也可以理解,所有这些也不能就说大嫂吴非是错的,只能说她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你们说呢?关注我,一起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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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正常啊,就从一个角度来说,房产证除了大哥还有苏大强的名字啊,从遗产角度来说,苏大强那部分是三个孩子都有份的啊。。老二又没有说以后他爸的遗产他一个子不要,哪有只进不出的道理啊。

从大嫂的角度来说,她买房子给老人家住是孝心不是必须得一个人做,明明有三个孩子,按理她出自己那一份就行了,房子写苏大强名字,到时遗产份三份她也不吃亏啊。只是遇到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老公,她也只能妥协,但是选择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没错啊。毕竟有小孩了,要为孩子多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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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嫂已经很不错了。在自顾不暇的情况下,大嫂还同意给公公买房。500万的房子,老宅值150万,大嫂得拿出350万来,她要写上大哥的名字,这没毛病。后来是因为那个“极品”父亲非要更贵的房子,超出了大嫂的支付能力,大嫂被逼无奈,才向二嫂借钱的,这也很正常啊。


乐呵


这两件事她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做的。

买房要加老公的名字,是因为买房的钱是自家老公掏的,虽然房子是给公公住的,但房产证上加上老公的名字,说到底房子还是自己的,这样比较心安,有保障!

钱不够就想到了老二,是因为这房子是买给公公住的,所有当儿子的出一份力也是应该的,再说她家的家庭情况确实是没有足够的能力买房子,让老二出钱也是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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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的做法是对的,一是因为钱是他们出的,加上大哥的名字就等于得到了一个保障,能孝顺了父亲又能得一个放心何乐而不为呢。二 向老二借钱是因为大哥没有能力支付那么多,所有的重任压在大哥身上也相当于给吴菲一个困难的生活,本身都节衣缩食的,这下会更困难。老二也是属于苏家的一份子,也应当尽一份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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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哦,自家出了二百万左右首付,还负责家具家电,每月还还贷2万多,为什么不应该加名字?你会白白支出一大笔钱,再欠债十年,然后把房子白白送人?加名字算什么?规定份额才更对,这房子大嫂家占三分之二好吧!


月黑风高204206589


我觉得没毛病啊。

都跟苏明哲一样,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去做个好人的前提是自己得活下去吧,自己的儿女得活下去吧,自己的小家先保护好了再去谈大爱。

再说她并没有过分,也没有阻拦苏明哲充大头尽孝,已经比现实生活里的大部分人好多了。

那些喷她精的人,我是真不知道咋想的,非得傻乎乎的让别人喝血吃肉才是真孝顺?

多少人是跟姊妹们比较着尽孝,你出一元我就出一元,绝不多出一分的。或者找个理由就不尽孝的。

真的已经很好了。


李璐5345


买房是老大出的钱,老大和老婆在美国很辛苦,老大确打肿脸充胖子,一定要给苏大强买房子,作为他老婆,眼看辛苦一辈子攒的钱全没有了,美国房子还有房贷,那房子加上老公名字理所应当,都已经很通情达理了!

爹也不是一个人的爹,找老二借钱,还是借钱,都不是要钱,也没什么


懂得健康生活


买房时没有加苏明哲的名字,后来他爸的保姆蔡要房本上加名字才提醒了大嫂。而买房钱不够,到二弟家借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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