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翟永傑、王金枝!歡迎大家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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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嘉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翟永傑、王金枝!歡迎大家舉報!

執行法院:獲嘉縣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翟永傑、王金枝

身份證號:4107241976****3035

4107241953****3026

家庭地址:均為獲嘉縣黃堤鎮張翟莊村半截街17號

執行內容:原告賀繼霞起訴翟永傑、王金枝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獲嘉縣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190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翟永傑、王金枝向原告賀繼霞歸還追償款3500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翟永傑、王金枝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賀繼霞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嘉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翟永傑、王金枝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獲嘉縣人民法院決定將翟永傑、王金枝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獲嘉縣人民法院舉報。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3-452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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