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方振剛、郭逢成!歡迎大家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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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院:獲嘉縣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方振剛、郭逢成

身份證號:方振剛4107241973xxxx2016

郭逢成4107241965xxxx0373

家庭地址:方振剛:獲嘉縣照鏡鎮方臺村

郭逢成:獲嘉縣城關鎮小洛紂村

執行內容:原告郭逢星起訴被告方振剛、郭逢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獲嘉縣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724民初246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方振剛向原告歸還借款本金32萬元,郭逢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被告方振剛、郭逢成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郭逢星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嘉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方振剛、郭逢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完畢。獲嘉縣人民法院決定將方振剛、郭逢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獲嘉縣人民法院舉報。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3-452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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