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3月4日,我院举行从检30年“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为我院从事检察工作满30周年的李春金、隆昌捌2名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及证书。

<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检察荣誉章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制、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属于荣誉性纪念。颁发检察荣誉章是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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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检满30周年的老同志颁发

检察荣誉章及证书

仪式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清杨首先代表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向两位获得荣誉奖章的老同志表达了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祝贺,并带领大家共同回顾了天峨县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及检察前辈们的功勋业绩。

<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陈清杨检察长说道:“天峨检察薪火相传,走到今天,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付出,正是有了检察前辈们的无私奉献,才铸就了今天的天峨检察,我们要继续弘扬和传承前辈们的敬业精神和优良传统,把天峨检察事业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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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清杨检察长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以此次颁发从检30年“检察荣誉章”为契机,向老一辈检察人员学习:

一是学习他们坚守信仰、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

二是学习他们敬业求是、孜孜不倦的从检态度。

三是学习他们严以律己、淡泊名利的崇高风范。

并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信心和决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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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期>我院举行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 颁发仪式

文字 | 牙柳人

审核 | 罗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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