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大到法院调研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4月16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德成带领市人大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4人莅临法院听取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磊,党组成员、副院长师俊杰,审委会专委代蔚青,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俊霞和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代蔚青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破产清算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及相关规定、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开展“执转破”以及该院破产案件受理情况及经验做法、破产清算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等方面作了简要汇报。该院自2006年至今,共受理破产案件11件,目前已审结3件。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该院主要从树立大局意识,保障政府国企改革;依法监督指导,延伸司法审判服务;准确适用法律,探索破产审理的新途径;拓宽案件受理范围,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受理“执转破”案件,推动“执行难”化解;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廉洁破产理念等方面,着力做好审理破产案件工作。
  随后,魏磊、师俊杰、代蔚青等就破产案件的立案受理条件、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问题同市人大调研组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建立完善政府、法院联动机制和加强机构管理人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
  彭德成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对该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彭德成指出,这次调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了解和摸清了大量情况,彭德成希望新郑法院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审理职能,推进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新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新郑法院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充分履行破产案件审理职能,为全市的企业破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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