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縣自然資源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切實保護我縣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遏制非法捕殺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野生動物資源屬國家所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

(一)禁止獵捕、殺害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二)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獵捕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三)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野生動物。

(四)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及其製品;禁止出售、利用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製品。

(五)禁止賓館、飯店、酒店、農家樂等餐飲企業違法收購、加工、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六)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製品發佈廣告。

(七)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八)禁止違法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無證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出入區境。

(九)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的行為,縣自然資源公安局、縣林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快查處。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由自然資源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保護野生動物資源、自覺抵制破壞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鼓勵公民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凡舉報屬實的,給予舉報人一次性1000至10000元人民幣獎勵,並嚴格保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舉報電話:

0878-6712894 永仁縣林業和草原局

0878-6044110 永仁縣自然資源公安局

永仁縣自然資源公安局

2019年4月15日

永仁縣自然資源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永仁縣自然資源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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