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出8處完善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7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17日消息,為促進上市公司科學制定公司章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證監會正式發佈《關於修改的決定》,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證監會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出8處完善

此次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主要圍繞存在特別表決權上市公司章程的規範、落實《公司法》關於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新規定、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相關要求等方面,作出8處完善。按照有關立法程序的要求,證監會自2019年3月15日至3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根據各方反饋的意見建議,對相關條款作了進一步完善。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相關規則,密切關注上市公司治理狀況,指導證監局、滬深證券交易所加強日常監管和自律管理,促進上市公司提升規範運作水平,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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