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完成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並募集配套資金項目涉及的配套募集發行後,公司總股本及股東持股發生變化,現擬對《公司章程》中相關條款作如下修改:

本次章程的修訂已經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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