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GB17761-2018)(簡稱新國標)
將正式實施!
也就是在昨天
開始符合《新國標》兩輪電動車 的註冊登記工作
△電動車新國標實施首日上午九時許,在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非機動車輛管理所(永康市九鈴東路3028號)第一塊新國標號牌頒出。
各位電動車駕駛員朋友們注意啦!
請遵守電動車“六個不得”“三個一律”!
六個不得
不得闖紅燈
不得逆向行駛
不得違規載人
不得越線停車
不得加裝遮陽傘(蓬)
不得違規駛入機動車道
三個一律
NO.1:一律實行登記
只要在永康全市範圍內使用二輪電動車,就要進行登記。
從2019年4月1日起
●未經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 。違反規定的,依法扣留車輛;
●車輛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責令駕駛人補辦註冊登記並依法予以處罰;
●車輛未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且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
NO.2:一律佩戴安全頭盔
目前,交警蜀黍正全面開展電動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教育工作。
●車輛駕駛人未戴安全頭盔的,首次警告,二次罰款,三次罰款並處行政拘留(經鑑定為機動車無證駕駛的)。
警示鏈接:
①為圖省事,斷送一生!事實告訴你佩戴頭盔有多重要!
②
NO.3: 一律不得違法載人
交警蜀黍圍繞“非機動車六不得”展開整治,並將加大對駕駛二輪、三輪電動車違法載人行為的整治力度。
●車輛駕駛人違法載人的,首次一律予以罰款,再次查獲(駕乘3人(含)以上首次查獲的),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無證駕駛人員一律罰款並處行政拘留。
請廣大電動車駕駛員朋友
遵守交規
珍愛生命
文明出行
清明小長假注意了!高速上超過40%的事故,都發生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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