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实现“河长制”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江宁区实现江河、湖库、塘坝 “河长制”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近日,根据《江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江宁区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全区河长湖长名录的通知》,对全区域范围内的江河、湖库、塘坝,分类明确区、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河长,全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逐级压实江河湖库塘坝管理与保护责任,为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江宁区40条骨干河道、72座在册水库和全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塘坝分类明确了区级、街道(园区)级、村(社区)级河长,实现了区域江河、湖库、塘坝“河长制”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宁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坚持因河制宜,实施“一河一策”,针对不同河湖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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