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四级”河长制全覆盖 确保河湖水清岸绿景美

宜宾“四级”河长制全覆盖 确保河湖水清岸绿景美

宜宾已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全覆盖,明确各级河长3350人,设置河(湖)长制公示牌1580块,明确“三江九河”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12个,市、县、乡三级河长巡河约15000余次。

宜宾“四级”河长制全覆盖 确保河湖水清岸绿景美

长江干流宜宾段岸线整治前的景象。

宜宾“四级”河长制全覆盖 确保河湖水清岸绿景美

长江干流宜宾段岸线整治后的景象。

近年来,宜宾市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建成长江生态第一城,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宜宾相继组织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压茬推进长江干流宜宾段岸线利用项目拆除取缔、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固体废物排查、通航河段非法码头整治、保护区砂石堆场清理等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河湖“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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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在全省率先建立406支“河小青”志愿队伍。

宜宾还创新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406支“河小青”志愿队伍,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协助各级河长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河湖生态保护理念,为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宜宾还在翠屏区率先设立河长基金600万元,为区、镇、村三级河长统筹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将河长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在国家级贫困县屏山县率先制定出台《村组巡河员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择161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当年应摘帽的贫困户作为村组巡河员。自该方案实施以来,村组巡河员开展巡河28000余次,县财政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72.45万元,在促进脱贫攻坚同时加强河流管理保护。

2018年9月,宜宾以建城2200周年为契机,同长江沿岸的南京、九江、黄石、岳阳、荆州、泸州发出“共聚长江首城•践行绿色发展”倡议书,共同打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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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河长制?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实行河长制要解决什么问题?

实行河长制,可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以河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可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同时,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有利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河长制由来

2007年5月,太湖爆发的严重蓝藻污染,造成无锡全城自来水污染。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严重短缺,超市、商店里的桶装水被抢购一空。同年8月,无锡市针对太湖污染严重的问题,改革水生态管理体制,创造性的推出了河长制度。

2008年,江苏省决定在太湖流域推广河长制以促进水治理。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实行双河长制的通知》,由15位省厅级领导与地方官员共同担任两级河长,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

无锡市于2008年9月3日出台了《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河(湖、库、荡、氿)长制”全面加强河(湖、库、荡、氿)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锡委发[2008]55号)规范“河长”管理工作职责。

2009年,中国环保部直属的中国环境报对河长制进行了大量的专题报道,这些报道被环保部官方网站汇编,表明河长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环保部的认可。6月25日,时任环保部长周生贤在无锡视察时高度评价了河长制的作用和价值,表示要在全国的江河湖海治理中推广这一经验。

2010年出台《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以地方立法正式规定“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级领导负责的河(段)长责任制”。

2012年9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河长制开始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

2013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3年底,实现“河长制”省、市、县、镇(乡)四级全覆盖。浙江成为继江苏之后第二个全面推广河长制的省份。

2014年3月21日,国新办就“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在发布会上表示,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是地方创新的一条经验,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将向全国推广。同时,水利部将进一步完善河湖保护技术的标准和相应的规程规范,为“河长制”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继2009年得到环保部高度评价后,时隔五年,河长制获得了水利部的认可,河长制开始走向顶层设计。

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提到“每条河要有‘河长’了”,李克强总理则在《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7 年 7 月,《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 2017 年 10 月 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个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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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宜宾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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